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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控新规“添火”整改 金融机构并购重组将加速

10000100002020-09-16 03:57:380

原标题:金控新规“添火”整改 金融机构并购重组将加速

证券时报记者 张婷婷 闫晶滢

日前,国务院和央行发布金控公司准入决定和试行管理办法,明确金控公司的定义和资质条件等,连日来受到金融行业热议。虽然更具体的操作规则还有待出台,但多家“金融控股”公司已逐条对照新规力求整改。

从硬性指标来看,大多企业名称中含“金融控股”、“金控”、“金融集团”的公司需要更名。同时,实缴注册资本额低于50亿元、且低于所控股金融机构注册资本总和50%的平台面临整改。

但从深层次来看,彻底清理野蛮生长的伪金控、真套利机构,引导价值投资、长期投资,则是金控新规的关键内核。有华东地区券商非银分析师认为,金控新规作用下,一些不合规的金控公司降低下辖金融牌照持股比例等需求或将增加,金融行业增资扩股以及并购重组进度可能会加快。

券商背靠“金控平台”

实现资源协同

从定义上来看,金融控股公司需控股或实际控制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自身又需满足“仅开展股权投资管理”、“不直接从事商业性经营活动”的条件。

“银证保信AMC”成为此次监管文件中覆盖的五大领域。其中,证券公司以及其下辖的公募基金、期货公司自然也是金控平台曾多方追逐的牌照之一。而由于金控平台的形成历史不同,旗下的券商也呈现不同的状态。

现存的金控平台主要包括大型央企、由单一牌照逐渐综合发展的金融控股集团、地方政府组建的金控集团以及互联网金控集团,通过新设、收购等方式,多家平台旗下均拥有券商牌照,比如中信集团、光大集团、五矿资本、国投资本等。北京金控集团也将受让北京国管中心持有的35.11%中信建投证券股权,进一步构建完整的金融业态。

“背靠大树好乘凉”,对于多数处于金控平台旗下的券商来说,显然拥有强大股东实力和来自其他金融“兄弟”公司的协同效应将构成相当利好。例如,光大证券在今年上半年领涨行业,成为此轮券商股上涨的主力军。彼时,市场曾一度传言称“银行未来将可持有券商牌照”,光大证券作为金融集团旗下的券商,受到市场资金的热捧,但该传言一直未能得到证实。

与光大证券类似,五矿证券相关负责人曾对外提出,“依托中国五矿多元化的产业背景、五矿资本金融全牌照的业务协同资源,为五矿证券经营发展提供业务联动与协同,带来了更多的发展机遇”。

同样,近年来安信证券发展势头良好,成为国投资本的重要利润来源。国投资本此前曾在定期报告中表示,其积极推动旗下各金融子公司之间的合作,对接优质的金融资产和产品资源,证券、信托、基金、银行等各金融子公司在资产管理、货币基金、产品代销、托管业务、项目合作等业务协同已初见成效。

不过,除了国企背景的金控平台之外,民营企业和上市公司通过投资、并购等方式逐步控制大量金融牌照。部分互联网企业对金融业的青睐,也催生了新的金融平台。在平台运营产生问题之际,旗下金融牌照也易陷入困境,金控平台的股东背景对于券商来说成了一把“双刃剑”。

例如,在网信集团旗下P2P(网贷)平台出现资金逾期等负面消息后,作为“先锋系”券商,网信证券也被证监会点名存在重大风险隐患,在2020分类评级中继续维持D类券商的评价结果。类似的,粤开证券曾依托海航集团快速发展,但在海航集团陷入危机后,粤开证券股权也被“海航系”的渤海金控火速转让。

多数“金融控股平台”

或面临更名

央行出台的《金控办法》对金融控股公司的内涵进行清晰界定,包括严格隔离金融板块与实业板块,实缴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亿元,虚假投资、循环注资金融机构的非金融企业不能作为主要股东成立金融控股公司,金控公司所控股的金融机构不得反向持股、交叉持股等。

从硬性指标上来看,多家公司面临更名。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向记者表示,《金控办法》强调,未经央行批准为金融控股公司的,不得注册登记为金融控股公司,名称中也不得使用“金融控股”、“金控”、“金融集团”等字样。据天眼查数据,目前我国企业名称含“金融控股”、“金控”、“金融集团”公司有4800多家,仅深圳前海就有800来家。甚至东部一些省份,光一个小县城都有一两家“金控”集团。接下来,这些公司将可能进行更名。

金控新规还明确,金融控股公司实缴注册资本额不低于50亿元,且不低于所控股金融机构注册资本总和的50%,应以合法自有资金投资,资金来源应真实可靠。有大型券商非银分析师向证券时报记者表示,“实缴注册资本金的明确规定以及注册资本金占比的要求都非常严格,很多现有的金控公司都存在虚假增资的情况,接下来可能面临整改,以防止金融风险交叉传染。”

中信建投证券首席非银分析师赵然对记者表示,金控新规本质的目标是形成统一的金控监管体系,合规机构阳光化,彻底清理野蛮生长的伪金控真套利机构。主要影响在于两点:一是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有效补充,对过去利用虚假出资,循环注资,政策套利的机构施行有效的监管,对于实力薄弱、投机炒作的民营金控影响最大;二是由股权架构清晰、风险隔离机制健全的金融控股公司作为金融机构控股股东,有助于整合金融资源,提升经营稳健性和竞争力。有利于引导价值投资、长期投资,聚焦主业,明确金融服务实体的基础定位。

深远影响:引导价值投资

服务实体经济

早在2002年,国务院就批准了中信集团、光大集团、中国平安作为综合金融控股集团试点。2017年7月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之后,我国金融业综合经营和产融结合发展进入规范发展新阶段,在此背景下,央行选取了招商局、蚂蚁金服、苏宁集团、上海国际集团以及北京金控集团开展模拟监管试点。

董希淼认为,金控新规的公布和下一步实施,是加强监管和规范发展金融控股公司的重要一步,将有助于补齐监管短板、减少监管套利、防范金融风险,有助于更好地为实体经济服务,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上述大型券商非银分析师认为,金控新规作用下,一些金融控股公司面临整改,降低持有金融牌照的持股比例等需求可能会增加,金融行业的增资扩股以及并购重组进度可能会加快。

北京一家大型券商非银分析师表示,从政策连续性上来看,监管部门对于金控平台更多的是强调准入和规范发展。例如,此前业内影响颇大的第三方平台新规征求意见中,监管放开券商与银行、保险公司的平台合作,但要求彼此存在股权控制关系或由同一金融控股公司控制,金融控股公司的认定应符合央行的规定。“现在来看,相关政策制定思路是一脉相承的。”

“关于对金控平台规范管理的消息由来已久,此次规范正式落地一扫市场担忧和疑虑,反而对有筹建金控平台计划的主体来说是利好消息,其相应条款对于现存公司也具备借鉴意义。”上述分析师表示,作为含金量最高的牌照之一,在规范明确后,看好未来券商股权长期投资价值。

责任编辑: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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