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337055

VIE+CDR第一股九号公司首日大涨 红杉等机构投资人喜笑颜开

新浪财经-自媒体综合2020-10-29 22:27:340

“VIE+CDR”第一股上市首日大涨,红杉等机构投资人喜笑颜开

来源:公私风云

10月29日,智慧移动能力公司九号有限公司(下称“九号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正式上市,成为中国境内上市企业中“VIE+CDR”第一股。红杉中国、小米集团等背后投资人迎来收获成果。

上市首日,九号公司的开盘价为33元/份,较发行价18.94元/份上涨74.23%。截至收盘,九号公司涨103.27%报38.5元/份,总市值为271.08亿元,换手率为71.02%。中一签者首日浮盈近1万元。

中一签首日浮盈近万元

通过初步询价,九号公司本次存托凭证发行价格确定为18.94元/份,便宜还是贵?

九号公司尚未盈利,本次发行刻意选择反映发行人行业特点的市销率、市净率作为估值指标。本次发行价格18.94元/份,对应的发行后市销率为2.91倍,低于可比公司飞科电器、科沃斯和漫步者的同期平均市销率;对应的发行后市净率为3.97倍,低于前述可比公司的同期平均市净率。

九号公司指出:“尽管总体上公司市销率和市净率低于可比公司同期平均水平,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存托凭证价格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最终战略配售存托凭证数量985.73万份,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4%。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04%。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份“九号公司”存托凭证。按照18.94元/份的发行价,以今日38.5元/份的收盘价计算,每中一签者便可赚取9780元。

国泰君安作为九号公司保荐人和主承销商,跟投机构国泰君安证裕投资获配281.64万份,获配金额为5334.2万元,限售期为24个月。丰众9号资管计划、丰众10号资管计划分别获配479.78万份、224.31万份,获配金额分别是9087.05万元、4248.45万元,中金公司作为其管理人,限售期12个月。

创造科创板多项“第一”

九号公司是一家专注于智能短交通和服务类机器人领域的创新企业,依托企业研发创新优势和扎实的制造实力,企业开发了包括智能电动平衡车、智能电动滑板车、智能两轮电动车、智能服务机器人等一系列产品,成为电动车智能化潮流引领者。

九号公司董事长兼CEO高禄峰在上市致辞中表示:“8年前,九号公司的创始团队带着‘用科技改变人类出行’的梦想推开了智能短交通的大门。现在,九号公司已成功走向世界,在国际竞争中淬炼成长为全球化科技企业。上市对我们来说是新的起点和契机。

九号公司此次在科创板的成功上市,也是科创板一系列创新探索的体现。该企业创造了科创板申报企业中的多个“第一”:第一家存在协议控制架构(VIE)的企业、第一家申请公开发行CDR存托凭证的企业,也是第一家具有AB股和员工期权的红筹上市公司。

通过本次发行,九号公司募集资金总额13.34亿元,扣除约0.93亿元(含税)的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12.41亿元。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为智能短程移动产品的研发、生产、智能机器人技术的研发,及补充流动资金。

红衫、小米为背后投资人

九号公司的成长离不开背后红杉中国、顺为资本等投资人的支持。2014年底,出于长期看好平衡车行业的巨大发展以及发行人团队的突出能力,顺为基金作为财务投资人,与红杉资本、People Better一起对九号公司进行了A轮股权投资,以寻求较高的财务回报。

招股说明书显示,发行前,红杉中国持有九号公司1064.71万A类普通股,持股比例为16.8%。顺为基金、People Better均持有九号公司691.15万股,持股比例均为10.91%。People Better间接股东为小米集团,实际控制人为雷军。

红杉中国方面向《国际金融报》记者介绍,2014年,九号公司成立刚两年时,红杉资本中国基金便在企业A轮融资中完成对该公司的投资,作为企业最大外部机构投资人,陪伴并见证了企业发展过程中的几乎所有关键节点。

红杉资本全球执行合伙人沈南鹏表示:“九号公司是智能机器人领域的长期主义者,自创立至今,始终坚守‘智慧移动能力公司’这一核心定位,从‘移动人’和‘移动物’两个维度出发,发展出丰富的智能短交通生态。创始团队自一开始就为公司注入了机器人研发基因,支持公司在发展中沉淀出了过硬的技术研发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相信在创始人的带领下,九号公司会在领域内拓展出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免责声明:自媒体综合提供的内容均源自自媒体,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请联系原作者并获许可。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新浪立场。若内容涉及投资建议,仅供参考勿作为投资依据。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责任编辑:陈志杰

0000
评论列表
共(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