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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永浩直播再翻车,承认售假!带货乱象横生如何避坑?

每日经济新闻2020-12-16 16:32:003

记者/杜蔚 董兴生

编辑/宋红

今年3月进军电商直播的老罗(罗永浩),在一场场带货的历练中已轻车熟路,但做网红带货不易,稍有不慎便会翻车。12月15日下午,罗永浩通过微博、微信等渠道公开发文承认近期所销售的一款羊毛衫为假货,瞬间引发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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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永浩在一份《假货声明》中表示,11月28日其直播间销售的“皮尔卡丹”品牌羊毛衫为非羊毛制品,在向消费者道歉的同时,也表示从即刻起,对购买了该产品的消费者代为进行三倍赔付。“客服人员会在未来一周内,陆续联系所有购买该商品的两万多名消费者办理赔付。”

对于老罗的坦然,消费者是何态度?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当前直播带货尤为火热,明星艺人、企业高管、商场导购等纷纷冲进电商直播赛道抢滩,问题也随之显露:直播数据造假、质量参差不齐、退货难、假货横行等困扰着大众。作为带货的网红,是否要对问题商品担责?消费者又该怎样“避坑”……

自掏腰包3倍赔付,老罗垫款或逾480万

在《关于11月28日交个朋友直播间所销售“皮尔卡丹”品牌羊毛衫为假货的声明》(以下简称《假货声明》)中,罗永浩坦言,尽管自己只是“皮尔卡丹”品牌羊毛衫的代理销售方,不是直接销售方,但由于购物消费者是基于信任才下单,也由于这类维权官司的执行周期较长,等待时间较久。所以,他会先代为向购买的消费者进行3倍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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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老罗直播那天买的,收到后就穿上了。如果不是昨天在网上看到老罗出来道歉,我都没发现不是纯羊毛的。”天津市民高先生在接受每经记者采访时回忆称,他以79.9元的价格在老罗直播间抢购到了一款蓝色的“皮尔卡丹”羊毛衫,“原价是688元”。高先生也向记者展示了当天的直播截图。

倘若按照罗永浩在《假货声明》中向粉丝承若的,对购买该商品的两万多名消费者办理3倍赔付来计算,罗永浩需要先行垫付的赔偿款或逾480万元。

自昨日起,粉丝们便陆续从微博、微信、抖音等多个端口看到了罗永浩的上述声明,他积极赔付的态度以及“感到万分抱歉和愧疚”的坦诚,赢得了不少粉丝点赞。不少粉丝认为罗永浩“有担当”“教科书式应对”“直播带货的榜样,敢于承担责任”,并称罗永浩是“很靠谱的主播”“下次有购物需要,还上你的直播间”,甚至还有人为没抢到那款羊毛衫而遗憾不已。

可见,罗永浩此番直面“假货”问题的危机公关收获了好评。

将目光重新转向罗永浩的《假货声明》,他称,假冒产品羊毛衫跟皮尔卡丹品牌方没有任何关系,其团队供货来自渠道商——成都淘立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淘立播),而成都淘立播的供货方则是“上海囿寻科技有限公司和桐乡市腾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涉嫌伪造文书,涉嫌伪造假冒伪劣商品,涉嫌蓄意欺诈”。据悉,罗永浩团队已与成都淘立播一起,向公安机关报案。

启信宝显示,上海囿寻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4月23日,注册资本3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熊根平,公司亦为其全资持股,经营范围包括技术咨询、服装设计、票务代理等。而桐乡市腾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则成立于2014年9月19日,注册资本3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欧阳文武,在该公司持股比例为70%,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服装、床上用品、箱包、化妆品等。

直播电商频频翻车 平台治理不能缺失

前有辛巴直播带货“假燕窝”,退赔用户6100多万,今又有老罗卖假羊毛衫,自掏腰包垫付的赔款或逾480万……直播电商江湖近来风波不断。

每经记者注意到,老罗在与粉丝留言互动时说,“所有的销售都会翻车(包括国民级的大平台),做企业这是难免的”。但接着就有网友针锋相对:是你翻车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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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老罗没有故意买假货的主观动力,但这件事也暴露出,他的团队是不健全的。”电商专家鲁振旺接受每经记者采访时说,直播电商要求前期选品工作做得非常细,“就是因为直播带货这个行业赚钱太容易了,团队往往忽视了产品品质的审核,才会出现这么多问题”。

每经记者注意到,罗永浩在《假货声明》中称,在与渠道贸易商达成合作前,“检查了各种证书”,“手续齐全、流程合规”,但羊毛衫供货方“涉嫌伪造文书,涉嫌伪造假冒伪劣商品”。

“法务审核都发现不了假文件……严谨态度、严格把关都是空话套话大话,不具备可执行性。”针对罗永浩的声明,职业打假人王海在微博上批评说。此前,王海曾爆料称,罗永浩在直播中用洗牙视频来表现一款漱口水的效果,涉嫌虚假宣传。

鲁振旺认为,直播电商的品控其实并不难。“如果是进口产品,是不是有报关单;羊毛衫的话,是不是有产品成分检测报告。不能只看样品和资质,派人去仓库看看不就行了?”

细数近期发生的假货翻车事件不难发现,一旦售假坐实,涉事主播往往先是强调合作前已进行资质审查,再是强调只是代理推广,“不涉及采购销售”。但这样的说辞,往往有“甩锅”之嫌。

“用户是认主播,奔着主播去的,主播不能因为签的是推广协议就没有责任。”鲁振旺认为,主播如果不严格做好品控,“坑害用户,最终用户还是要流失”。

另一方面,直播电商发展至今,远没有达到健康发展的状态。“监管部门还是需要建立严格的监管规则,直播电商流转速度快、消费力大,监管不严的话,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事就会频繁出现。”鲁振旺认为。

但严格监管,需要多方力量共同参与。

不久前,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了“关于加强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管理的通知”,其中提到,开办网络秀场直播或电商直播的平台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而在一系列直播带货翻车事件中,并未见到平台的身影,快手、抖音官方都没有什么动作。”一位电商行业的资深人士向每经记者直言。

“直播电商的监管需要联合治理,也需要平台去治理。比如出现假货事件,是不是对主播进行一定的处罚,暂停直播一周、一个月,甚至直接封号?”鲁振旺说,平台的治理力量可能比政府监管力度还要大,“最有力的监管方应该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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