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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维股份被快速处罚 证券维权律师征集股民索赔

新浪财经综合2020-07-20 16:56:100

受损股民可至新浪股民维权平台登记该公司维权:http://wq.finance.sin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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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李修蛟律师,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

2020年7月18日,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维维股份,证券代码:600300)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苏证监罚字〔2020〕2号)。

经查明,维维股份(600300)存在以下违法事实:(维维股份维权入口)

其一,维维集团2017年1月至2019年8月为维维股份的控股股东,构成维维股份的关联法人。

其二,维维股份2017年半年报、2017年年报、2018年半年报、2018年年报、2019年半年报未按规定披露维维集团占用资金形成的关联交易。杨启典、赵惠卿、张明扬签署确认涉案定期报告,未能勤勉尽责,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为维维股份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江苏证监局拟决定:对维维股份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的罚款;对维维集团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至30万元罚款。

2020年5月7日,维维股份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仅两个多月即被调查终结并被拟处罚,速度可谓非常快速。

知名证券维权专家、新浪股民维权平台律师、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认为,维维股份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有权陈述、申辩和听证,但根据经验判断,维维股份最终被证监会正式处罚是大概率事件。如果维维股份不要求听证,正式处罚预计很快出台。一旦维维股份被证监会正式处罚,受损股民则可以正式启动索赔诉讼程序。

李修蛟律师认为,维维股份股民索赔条件可以暂定为:在2017年8月26日至2020年5月6日期间买入维维股份股票,且在2020年5月6日之后继续持有或卖出而受损的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目前可向李修蛟律师团队进行预登记,待正式处罚出台后,即可发起索赔诉讼,索赔条件以法院最终认定为准。

维维股份的注册地与实际办公地均在江苏省徐州市,根据法律规定,投资者对维维股份提起索赔诉讼,案件将由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李修蛟律师提示,此类案件一般采取风险收费的方式,在股民获得赔偿后再按比例支付律师费(具体的收费可与李修蛟律师团队咨询),律师在股民获赔前不收取任何律师费。诉讼费则由股民垫付,在案件判决生效后,由法院根据输赢的情况按比例退回。

投资者索赔预登记应提供下列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公证书;

(2)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信息单;

(3)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交易记录流水原件及对账单原件(从首次买入该股票/债券/权证至今)。如兼有普通账户及融资融券账户的,或如有多账户的,皆应提供,并予以注明。如交易次数频繁,请提供Excel表并电邮;

(4)自我估计的投资损失差额;

(5)包含地址/电话/手机/邮箱在内的详细联系方式。

股民可以联系李修蛟律师团队,咨询维维股份索赔的具体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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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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