蚂蚁集团:拟以浙江融信为主体申请设立金融控股公司
原标题:蚂蚁集团:拟以浙江融信为主体申请设立金融控股公司
仅用了两个工作日,蚂蚁集团完成了科创板上市的第二轮问询回复。
9月9日,上交所公布了《关于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在这轮回复中,蚂蚁集团集中回复了关于监管政策变化 、市场竞争情况、股份支付、H股信息披露、重大事项提示五大问题。
在监管政策方面,蚂蚁集团表示,《互联网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指南》针对个人信息安全保护从互联网服务单位的管理机制、技术措施、业务流程等方面进行了指导,对公司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的相关措施提出了新的要求。
《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商业银行对合作机构从准入到退出建立全流程的管理机制,在合作机构资质、经营情况、管理能力、风控水平等方面提出了要求,促使公司在与商业银行开展合作时需满足上述办法的相关规定。
针对备受关注的《民间借贷规定》将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修改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 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蚂蚁集团在回复中表示,尽管公司的业务模式坚持普惠及与金融机构合作的平台模式,但是
该等规定在适用范围等具体执行方面的安排仍处于进一步明确的过程中。
此外,《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明确了金融控股公司准入规范,
蚂蚁集团表示,为更好地准备金融控股公司相关法律文件的出台,基于公司对于现有监管精神与相关法律文件的理解,公司拟以全资子公司浙江融信为主体申请设立金融控股公司并接受监管,并由浙江融信持有相关从事金融活动的牌照子公司的股权。
蚂蚁集团在回复中表示,上述监管体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变化可能会对相关业务开展的具体形式提出新的监管要求。尽管相关监管体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断变化,但公司将始终围绕上述原则开展业务,现有业务和合作模式在实质上将保持一致性和延续性。相关监管体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变化可能增加公司的合规难度和提高合规成本,但是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责任编辑:王进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