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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亿存货失踪案后续 广州浪奇及董事长、总经理、董秘、财总被警示

新浪财经-自媒体综合2020-11-09 22:27:580

5亿存货失踪案后续:广州浪奇(维权)及董事长、总经理、董秘、财总被警示

来源:梧桐树下V

11月9日,广东证监局公布《关于对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赵璧秋、钟炼军、谭晓鹏、李艳媚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赵璧秋、钟炼军、谭晓鹏、李艳媚目前分别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职务。广州浪奇(000523)的违规事项有两:一是未及时披露未能清偿到期10笔债务合计3.95元的违约情况;二是未及时充分披露金额达5.72亿元的相关存货涉及风险情况。广东证监局认为赵璧秋作为广州浪奇董事长,钟炼军作为公司总经理,谭晓鹏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李艳媚作为公司财务总监,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广东证监局因此决定对广州浪奇、赵璧秋、钟炼军、谭晓鹏、李艳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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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及时披露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广州浪奇在2020年3月、8月、9月出现部分商业承兑汇票、应付保理款逾期的情形,截至9月24日,债务逾期合计10笔,金额3.95亿元。但广州浪奇直至9月25日才对上述债务逾期情况作出披露,相关信息披露不及时,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十条等规定。

二、未及时充分披露相关存货涉及风险情况

2020年9月28日,广州浪奇发布《关于部分库存货物可能涉及风险的提示性公告》,披露公司合作的两家第三方仓库均否认保管公司储存的货物,存货账面价值合计5.72亿元。

经查,广州浪奇因开展化工产品贸易业务需要,将货物存放于江苏辉丰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丰公司)位于江苏省大丰港二期码头库区贸易仓(以下简称辉丰仓)和江苏鸿燊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燊公司)位于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黄海一路2号的库区贸易仓(以下简称瑞丽仓)。2019年7月,广州浪奇与辉丰公司签订了4份《仓储合同》,与鸿燊公司签订《物流外包仓储合同》。相关合同约定,广州浪奇将货物储存于相关库区贸易仓,库方负责货物入库验收及保管,公司定期支付仓储费。截至2020年9月27日,广州浪奇存放辉丰仓、瑞丽仓的货物账面价值分别为1.19亿元、4.53亿元。

2020年1月,广州浪奇工作人员会同公司年报审计机构审计人员分别对辉丰仓、瑞丽仓存货进行了实地盘点。2020年3月至7月期间,鸿燊公司先后5次通过《瑞丽(鸿燊)盘点表》对广州浪奇存放于鸿燊公司的物料种类及数量予以确认,辉丰公司先后4次通过《辉丰盘点表》对广州浪奇存放于辉丰公司的物料种类及数量予以确认。

2020年5月、8月,广州浪奇工作人员先后两次前往辉丰仓、瑞丽仓开展存货盘点,其中对辉丰仓存货,因与辉丰公司未联系好未能进入仓库实施盘点;对瑞丽仓存货,因仓库现场条件简陋、储罐无取样口而未能完成盘点。

9月7日,广州浪奇分别向辉丰公司、鸿燊公司发出《关于配合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现场盘点、抽样储存于贵司库区的货物的函》。9月16日,广州浪奇收到辉丰公司发来的回复函,回复函表示辉丰公司未曾与广州浪奇签订过仓储合同,辉丰公司未向广州浪奇出具过《盘点表》,辉丰仓没有广州浪奇存储的货物。

9月23日,广州浪奇工作人员与鸿燊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某军进行了会谈,会谈中黄某军表示,鸿燊公司与广州浪奇有签署《物流外包仓储合同》,但未保管、运输过广州浪奇的货物。

广州浪奇在知悉辉丰公司回函否认与公司签订过存储合同、确认辉丰仓没有公司存储货物,鸿燊公司法定代表人否认保管、运输过公司货物,相关存货存在重大风险的情况下,没有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揭示相关风险,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十条等规定。

赵璧秋作为广州浪奇董事长,钟炼军作为公司总经理,谭晓鹏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李艳媚作为公司财务总监,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广州浪奇、赵璧秋、钟炼军、谭晓鹏、李艳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你们应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应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于收到本决定书30日内向我局报送整改报告、内部问责情况,并抄报深圳证券交易所。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广东证监局

2020年11月6日

广州浪奇主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1993年11月8日上市。公司目前控股股东为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广州国资委。

2020年9月27日一份《关于部分库存货物可能涉及风险的提示性公告》震惊了市场:存储于2家其他公司仓库的5.72亿存货,“失踪了”!具体请见“梧桐树下V”2020年9月27日文章《上市公司出怪事!5.7亿存货失踪,是去年扣非净利润的51倍》。

截至2020年11月3日,公司共 28 个银行账户被冻结,累计被冻结的资金余额合计超过8000万元(其中美元户余额按照公告日汇率换算)。公司每年营收过百亿元,但盈利能力很差,2017年、2018年、2019年净利润均不足7000万元。因2020年第三季度决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2.09亿元,导致2020年前三季度亏损高达11.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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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10月31日的一份公告披露:由于公司相关人员涉嫌刑事犯罪,公安机关正在对相关事实开展侦查工作,为保证刑事侦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减少公司损失,在案件侦查期间对存货仓库名称地址等敏感信息暂不予公开,公司将根据公安机关相关侦查工作进展及时进行补充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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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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