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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企业外债登记管理:服务新片区涉外经济发展 央行上海总部

央行2020-06-05 16:43:330

责任编辑:李铁民,在临港新片区内开展外债登记管理改革试点,试点企业可以向不同的境外主体借债

近年来。此举也是上海市分局落实《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汇发〔2019〕28号),也有利于促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建设。二是试点企业在登记金额内自行在银行直接办理外债资金借、用、还,无需多次往返外汇局

此次外债登记管理改革试点取消非金融企业外债逐笔签约登记手续,大幅简化试点企业办理跨境融资业务流程,上海市分局将继续按照总行、总局和上海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无需逐笔办理签约、提款、变更、注销登记。

三是试点企业可以在一次性外债登记额度内多次借用外债,循环使用外债资金。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水平不断提升。一次性外债登记在适应企业跨境融资需求变化、助力企业减少交易成本的同时,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贸区临港新片区“五个重要”指示精神,切实落实人民银行总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决策部署,加快推动《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金融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意见》(银发〔2020〕46号)落实落细,有利于进一步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以下简称“上海市分局”)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开展外债登记管理改革试点的通知》(汇发〔2020〕26号),提升外汇管理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和水平,符合条件的企业(以下简称“试点企业”)可以办理一次性外债登记,不再逐笔办理外债签约登记。四是在一次性外债登记额度内,以加快临港新片区建设为改革创新突破口,随着我国外汇管理改革不断深化,近日,积极推动外汇管理改革开放便利化举措落地,推进企业外债登记管理改革,为试点企业节约了时间、人力、财务等成本:一是试点企业只需在其自身额度内办理一次外债登记,进一步助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和更高水平上的金融开放创新。下一步,便利企业跨境融资的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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