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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文化:暴“股民”的雷 踩“郑爽”的雷 律师怎么看?

新浪财经综合2021-01-27 16:52: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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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1年的第一个月,北京文化(维权)接连暴雷。先是月初,公司1月4日连发四公告,其中2则是被立案调查和收到警示函,成为“新年第一雷”;再到月尾,公司1月25日公告称,近期因资金困难,未能按期归还银行贷款,发生贷款逾期,逾期贷款本金5亿元。(北京文化维权入口)

值得注意的是,北京文化曾被誉为“爆款制造机”,《战狼2》,《我不是药神》,《流浪地球》,电视剧《倩女幽魂》与《大宋宫词》等热门影视剧均与北京文化有关。

其中,《流浪地球》的票房更是高达46.86亿,2019年,仅电影《流浪地球》就为北京文化贡献营收6.3亿,然而,如今公司却还不起5亿贷款。

究竟发生了什么?

5亿贷款逾期,年报节点替换审计机构

1月25日,北京文化发布公告称,近期因资金困难,未能按期归还银行贷款,发生贷款逾期,逾期贷款本金50,000 万元。

同时,公司表示,若无法妥善解决上述银行贷款逾期问题,将可能面临支付债 务逾期相关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等情况,导致公司财务费用增加、 融资能力下降,对主营业务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目前公司正在积极与债权银行沟通,公司将通过出售资产、电影 项目融资等方式,全力筹措资金,缓解公司资金紧张局面。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上市公司年报披露已经进入批量窗口期,而北京文化却拟在最后关头更换年审机构。1月13日,北京文化公告,2020年年报的审计机构拟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变改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李修蛟律师称,年报审计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准确性的重要环节,聘请与更换审计机构,均需要公告相关信息,有时还会引起交易所的关注问询。去年因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与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被上市公司密集换掉,是很正常的理由。

李修蛟律师继续表示,但有些上市公司,因财务数据与审计机构达不成一致意见时,往往也会“炒掉”审计机构,更换成“听话”的审计机构。在年报披露窗口更换审计机构,也并不限制更换审计机构,当然,是不是存在财务洗澡,还是以审计机构的实际行为来确定,局外人只能大胆猜测但一时也无法求证。

“踩雷”郑爽可否索赔? 律师:有前提

在公司资金高度紧张的背景下,郑爽“代孕弃养”事件或让北京文化的财务更加雪上加霜。

1月20日晚,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主管重点刊物《广电时评》在公众号上发文评论称,“不会为丑闻劣迹者提供发声露脸的机会和平台”。这意味着,由郑爽主演的剧集或陷入延播的境地。

资料显示,北京文化尚未播出的电视剧有《只问今生恋沧溟》(原《倩女幽魂》),该剧由郑爽主演,早在19年8月就已经杀青,原计划在2021年一季度播出,给北京文化带来一定的现金流量。

按照北京文化更正后的2018年财报显示,《倩女幽魂》的视频版权采购价格3.58亿。有业内人士的估计称,这部剧成本在3亿元上下。

如今,《只问今生恋沧溟》未来能否上映,什么时候能上映,都要画上一个大大的问号,这或许意味着,北京文化的前期投资成本都要付之东流。除了北京文化外,受郑爽事件影响的影视公司还有印纪传媒、稻田影业等。

微博甚至有人表示,跟一个郑爽待播剧的制片人吃饭,他愁死了,说如果片子能播,他愿意承认那俩孩子是他跟张恒生的。

在这件事的法律问题上,李修蛟律师指出,“郑爽出演的相关影视作品,未能按时播出,需要赔偿的前提是过错或违约责任。相关部门并不会出具郑爽因过错而封杀其影视作品的决定,郑爽的过错责任在法律上不好界定。对知名演员的“丑闻”事件,理论上讲,是一种道德评价,代孕本身能否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在目前国内法律体系之内,还是很困难的。

如果根据他们各方的合同约定,郑爽因自身原因导致影视作品未能如期播出是需要承担责任,则公司是可依据合同约定追究郑爽的违约责任。”

遭立案调查,此前被实名举报财务造假

值得注意的是,《倩女幽魂》除了上映无期之外,该剧还牵连着北京文化的财务造假问题。

2020年4月,曾任北京文化副董事长的娄晓曦发微博实名举报北京文化“系统性财务造假”,娄晓曦表示,北京文化存在利用舟山嘉文挪用上市公司资金到体外,并通过《大宋宫词》和《倩女幽魂》项目向上市公司输送业绩7800万元,目前该微博内容已经清空。

对此,深交所立马下发关注函,要求北京文化对举报内容进行自查,并说明举报内容是否属实等,北京文化在后续回复中对微博内容进行一一否认。

2021年1月4日,北京文化接连发布公告,涉及公司因涉嫌信披违规被立案调查及收到北京证监局警示函,成为了2021年的第一雷,其中警示函披露,北京文化存在违规事项。其中,2018年报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2018年度多计营业收入约4.6亿元,多计净利润约1.91亿元;并且公司在对子公司管理、预付款及投资款管控、项目管理等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此外,宋歌、张云龙、陈晨分别作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未按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其予以警示,将相关违规行为计入诚信档案。

股价下跌、业绩走低 律师:仍具备赔付能力

在众多压力下,北京文化的股价也是一路下滑,北京文化历史上曾达到43.17元/股的峰值,如今公司股价仅剩元4.79元/股,下滑幅度高达89%,市值约34.5亿元,还不及流浪地球的票房高。

业绩方面,北京文化披露的2020年三季报显示,公司前三季度营业收入1308万元,同比下降98.1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7亿元,同比下降192.37%。基本每股收益-0.1633元。

在业绩走低的情况下,有不少股民担心北京文化的赔偿能力。北京德恒(宁波)律师事务所张志旺律师表示,如果后续北京文化被处罚,根据北京文化2020年三季度报告披露,所有者权益尚有23亿,每股净资产3.33元,即使存在5亿贷款逾期的情况,也没达到资不抵债的境地,所以从财务数据看仍然具有赔付能力。

(本文观点提供律师: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李修蛟律师、北京德恒(宁波)律师事务所张志旺律师,不代表新浪财经观点。李修蛟律师,武汉理工大学法学学士、武汉大学法律硕士,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广州律师协会证券专业委员会证券争议解决组组长;张志旺律师,北京德恒(宁波)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硕士,宁波优秀律师,被列入民商事领域骨干型名优律师培育对象)

责任编辑:陈诗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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