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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征信牌照从无到有:央行七年共颁发两张个人征信业务牌照

法治周末2021-01-28 10:52:281

原标题:个人征信牌照从无到有

今年距离个人征信机构试点工作已有七个年头,在这七年中,央行共颁发了两张个人征信业务牌照。

2018年2月,人民银行发布公告,通过了百行征信有限公司的个人征信业务申请,意味着我国首张个人征信业务牌照正式颁发。短短两年后,2020年12月25,第二张个人征信业务牌照又予以颁发。

虽然第二张个人征信业务牌照的颁发距离首张牌照间隔仅两年时间,但是首张个人征信牌照的下发可谓曲折。

个人征信体系起步晚发展快

我国个人征信系统起步较晚。

1999年,上海资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资信)开始了个人征信的试点。

2000年之后,随着中国房地产市场和消费金融的兴起,政府积极推进个人征信系统的建设。

2004年,国务院批复由央行牵头起草的《建设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总体方案专题报告》,明确中国征信业建设目标是,形成覆盖全国的信用信息服务网络。

2006年3月,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央行征信中心)成立。央行征信中心成立之初,利用体制的力量和具有公信力的平台,仅数年就完成了全国银行的信贷数据的采集和整合。收录了超过5.2亿消费者和约2600万户企业等法人的信用记录。至此,我国仅用了10年左右的时间初步建立了完整的征信框架。

引入市场主体参与

由于央行征信数据主要来源于银行等传统持牌金融机构,只记录与金融机构的业务数据。因此无法覆盖到所有人群,例如一些学生或刚毕业的上班族,还没有在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过业务,央行就无法获取其信用数据。

为进一步完善我国个人征信体系,优化征信业务,2009年4月,上海资信成为央行征信中心控股的子公司。同年10月,发布了《征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就征信管理条例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此后,国务院法制办又在2012年12月26日,审议通过了《征信业管理条例(草案)》,对从事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规定了较为严格的市场准入条件和相应的审批程序,确立了征信机构采集、保存、提供信用信息的范围和行为规范,明确了信息主体的权利。

2013年,国务院公布审议后的《征信业管理条例》,明确我国个人征信实行牌照制,进一步确定了我国的征信制度。

据公开数据显示,2015年,大约有50万家公司的名称中包含征信的字眼,其中有接近一半要做个人征信业务。

但是,这些民间征信机构的探索还是遇到很多挑战,其中最难的是采集金融数据。原因是,央行征信系统的数据不开放,银行等金融机构也不愿意把数据交给这些民营机构。另外,也存在新兴互联网金融公司由于自身的业务问题不愿贡献其核心的信贷数据。

为扩大征信业务主体,促进征信体系发展和完善。2015年1月,央行下发《关于做好个人征信业务准备工作的通知》,同意8家社会机构开展个人征信业务,这8家机构分别是:芝麻信用、腾讯征信、深圳前海征信、鹏元征信、中诚信征信、中智诚征信、拉卡拉信用、北京华道征信。这一举措进一步扩大了征信业务参与者的范围,更好地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保驾护航。

但是此后两年,这8家机构却能实质性开展个人征信业务,直到2017年4月21日,央行征信管理局局长万存知在“个人信息保护与征信管理国际研讨会”上回应道:“8家进行个人征信开业准备的机构,目前没有一家合格。”

有业内人士分析指出,这其中的主要原因包括:准备工作刚起步就碰上互联网金融整顿,直到2017年4月互联网金融整顿都没结束。也就是说,互联网金融业态在此期间不够稳定,也没有定型,在这个领域做征信业务怎么做,还是需要进一步研究的。

其次,社会公众对个人信息保护的意识空前高涨,对8家机构的要求也更高了。

另外,这8家机构实际开业准备的情况离市场需求、离监管要求差距比较大,这些因素综合起来导致这8家机构在两年多的时间里没能开展实质业务。

2017年6月,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以下简称互金协会)牵头筹建“信联”的消息传出。同年11月24日,召开的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第一届常务理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审议并通过了互金协会参与发起设立个人征信机构的事项,完成了程序上的重要一环。

随后,互金协会与8家个人征信业务机构共同发起成立市场化个人征信机构,注册资本为10亿元。在股权结构上,互金协会既是行业代表也是发起单位,其股权认缴比例为36%,5年内投资额不超过3.6亿元。

2018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称已受理百行征信有限公司的个人征信业务申请。透露了百行征信(前身即为“信联”)的更多信息:持股比例上,百行征信的股东中,互金协会持股36%,前述8家机构各持股8%。

同年2月22日,人民银行官网发布《设立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机构许可信息公示表》显示:

百行征信有限公司获得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许可内容为个人征信机构设立许可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

自此,在经历漫长的3年多摸索之后,个人征信牌照终于落地,社会机构也实现参与征信业务。

两年后,第二章个人征信牌照颁给了朴道征信。2020年12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对外宣布,批准朴道征信有限公司个人征信业务许可。

个人征信体系日臻完善

目前,我国征信业形成了“国家+市场”的双轨制,征信体系也在日臻完善和健全。

根据央行网站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年底,全国共有小贷公司8133家,其中1233家小贷机构接入央行征信中心。

伴随着2020年的二代征信系统上线,至今征信体系已经成为我国重要的基础设施。

在个人征信体系建设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

随着大数据、智能算法的发展,一方面个人征信在个人金融消费风险评估中占据较大比重,另一方面,随着征信范围的不断扩大,一些个人金融活动信息,甚至公民日常活动中的纠纷有可能被纳入征信,影响到用户的信用评级。

2020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信用信息纳入范围、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特别强调了“必须严格以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和命令为依据”,“要准确界定范围,准确界定信用信息和严重失信名单认定范围,合理把握失信惩戒措施,坚决防止不合适的泛用乃至滥用”的原则。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昕栋认为,在第二代征信系统上线后,征信信息所涵盖的个人生活轨迹越发多样,同时也不应忽视,征信信息里包含了大量的个人信息,并且可以对个人产生较大影响,具有极强的人格属性。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都强调了对包含个人信息保护在内的人格权的重视。对个人信息的采集、使用、分享,应当在上述法规的框架内严格执行。

相信,我国20年来征信体系从无到有,不断发展、完善,相信在今后也必将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助力国民经济发展。

(王海坤整理)

责任编辑:钟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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