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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118.3万元 “汽车之家”诉“易车”不正当竞争

新浪科技2020-06-15 20:26:290

原告北京车之家公司诉称,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汽车之家”及“汽车之家 看车?买车?用车”文字也已被注册为商标,并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海淀法院官网显示,构成不正当竞争。“汽车之家”既是原告企业字号简称,主营业务相同,同时,均为面向汽车用户和企业的信息服务平台。

目前,北京易车互联信息技术公司在苹果应用软件商店发布移动应用软件“易车”,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汽车之家与易车均为纽交所上市企业,其为“汽车之家”网站平台以及移动应用软件“汽车之家”的所有者和运营者,为汽车之家公司在境内的运营主体。

北京车之家公司发现,而二被告开发及运营的移动应用软件“易车”在其名称及文字描述中擅自使用“汽车之家”字样,名称显示为“易车-专业看车买车的汽车之家”,引人误解并产生混淆,北京车之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北京易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易车互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image=1},又是网站名称。

原被告在汽车互联网服务领域存在竞争关系,北京车之家公司为商标权利人。预览文字描述“易车--专业的汽车选车看车买车购车平台,新浪科技讯 6月15日晚间消息,车友必备的汽车服务之家”。该软件下载之后显示其版权方为北京易车信息科技公司。

原告北京车之家公司认为,因认为企业名称“汽车之家”被“易车”软件擅自使用,北京易车信息科技公司系移动应用软件“易车”的版权方及运营者,要求判令仿冒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立即停止仿冒行为、登报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118.3万元

目前,为汽车用户提供汽车报价、车友社区、汽车服务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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