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救陷入网贷泥淖的大学生 监管部门出手了
记者:辛继召
导读:近期,银保监会、网信办、教育部、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门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禁止小额贷款公司、非持牌机构对大学生发放贷款。
{image=1}
我国在校大学生逾4000万,但近年来被一些不良网贷机构视为贷款对象,导致部分大学生因贷款追星、医美、购买奢侈品等背上数万元不等的贷款,陷入高额贷款陷阱,引发社会争议和矛盾。
近期,银保监会、网信办、教育部、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门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禁止小额贷款公司、非持牌机构对大学生发放贷款。
3月17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独家获悉,银保监会等五部门下发通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管机构指出,近期,部分小额贷款公司以大学校园为目标,通过和科技公司合作等方式进行诱导性营销,发放针对在校大学生的互联网消费贷款,引诱大学生过度超前消费,导致部分大学生陷入高额贷款陷阱,侵犯其合法权益,引起恶劣的社会影响。
《通知》禁止小贷、非持牌机构对大学生放贷,不得向第三方机构发送借款学生信息,不得非法泄露、曝光、买卖借款学生信息。不得针对大学生群体精准营销,不得向放贷机构推送引流大学生。
业内人士表示,部分小贷公司的大学生贷款占其比例超过6成,措施对一些全国性互联网小贷公司形成冲击,但也将对大学生违规放贷行为形成约束,规范校园市场。
禁止小贷、非持牌机构对大学生放贷
近年来,“为治青春痘广西一学生背上近万元贷款 警方已介入调查”、“好多学生为了买苹果去贷款和分期付款”“爱豆今天官宣了一个价位挺高的代言产品,很多盲目追星的学生粉丝就是会贷款购买”等新闻层出不穷,社会公众对大学生贷款多有热议。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独家获悉,银保监会等五部门《通知》要求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放贷行为,小贷公司不得向大学生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未经批准设立的机构不得为大学生提供信贷服务。
具体是,对于小额贷款公司,要加强贷款客户身份的实质性核验,不得将大学生设定为互联网消费贷款的目标客户群体,不得针对大学生群体精准营销,不得向大学生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放贷机构外包合作机构要加强获客筛选,不得采用虚假、引人误解或者诱导性宣传等不正当方式诱导大学生超前消费、过度借贷,不得针对大学生群体精准营销,不得向放贷机构推送引流大学生。
记者了解到,大型互联网公司一般由旗下互联网小贷牌照放贷。例如,蚂蚁集团旗下共有两家小贷公司,分别为重庆市蚂蚁小微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花呗对应的主体)和重庆市蚂蚁商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呗对应的主体),注册资金分别为120亿元和40亿元。其余Bigtech中,百度、京东、美团、小米、众安等在重庆分别设有度小满小贷、同盈小贷、三快小贷、小米小贷、众安小贷。
该《通知》严禁小贷对大学生放贷,是继《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之后,对互联网贷款做出的新的监管规定。
对于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严守风险底线,审慎开展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建立完善相适应的风险管理制度和预警机制,加强贷前调查评估,重视贷后管理监督,确保风险可控。
对于非持牌机构,未经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或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不得为大学生提供信贷服务。
此外,对于银行业金融机构,《通知》允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开发针对性、差异化的互联网消费信贷产品,遵循小额、短期、风险可控的原则,严格限制同一借款人贷款余额和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总业务规模,加强产品营销管理,严格大学生资质审核,提高资产质量。
另外,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合作机构不得针对大学生群体线上精准营销,在校园内开展的线下营销宣传活动需事先向营销地监管部门报备,并就开展营销活动的具体地点、日期、时间和活动内容提前告知相关教育机构并取得该教育机构的同意,营销活动不得使用欺骗性、引人误解或诱导性宣传等不当方式,诱导大学生申请消费贷款。
联合贷款、助贷不得发送借款学生信息
对于互联网贷款中常见的联合贷款、助贷等贷款模式,《通知》亦作出规定,要加强大学生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保障信息安全的规章制度,采取有效技术措施妥善管理大学生基本信息,不得向第三方机构发送借款学生信息,不得非法泄露、曝光、买卖借款学生信息。
21世纪经济报道曾拆解互联网贷款信贷聚合模式,在互联网贷款产业链上,当前流行的玩法是“信贷聚合模式”,即助贷或联合贷款,由蚂蚁金服、平安普惠、度小满金融、微众银行或新网银行等金融科技机构牵头或撮合,引入大数据风控、担保增信、银行等资金方。
在征信方面,要加强征信信息报送,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将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所有信贷信息及时、完整、准确报送至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对于不同意报送信贷信息的大学生,不得向其发放贷款。
对于贷款管理,《通知》要求,要严格贷前资质审核,实质性审核识别大学生身份和真实贷款用途,综合评估大学生征信、收入、税务等信息,全面了解信用状况,严格落实大学生第二还款来源,通过电话等合理方式确认第二还款来源身份的真实性,获取具备还款能力的第二还款来源(父母、监护人或其他管理人等)表示同意其贷款行为并愿意代为还款的书面担保材料,严格把控大学生信贷资质。
要加强贷后管理,确保借贷资金流向符合贷款合同规定;妥善处理逾期贷款,规范催收管理,严禁任何干扰大学生正常学习生活的暴力催收行为;及时掌握大学生资金流动状况和信用状况变化情况,健全应对预案,确保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整体业务风险可控。
小贷、消费金融公司纳入整治
《通知》要求,各地在前期网贷机构校园贷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将小额贷款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各类放贷机构纳入整治范畴,综合运用网站监测、资金监测、现场检查、数据分析等各类手段,进一步加强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的监督检查和排查力度。同时,加大对非法放贷机构的排查和打击力度。
对于已发放的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督促小贷公司制定整改计划,已放贷款原则上不进行展期,逐步消化存量业务,严禁违规新增业务。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排查,限期整改违规业务,严格落实风险管理要求。对于排查发现问题拒不整改或情节较重的机构,要严厉处罚、打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明确把小贷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纳入整治监管范围,对一些全国性的互联网小贷公司冲击非常大,有部分小贷公司,大学生贷款占其比例超过6成。”一位小贷负责人对记者表示,不允许精准营销大学生群体,不能诱导大学生申请消费贷款,严格落实大学生第二还款来源和个人征信,贷后不能干扰大学生的正常生活,也有禁止过度消费的监管意图。
近年来,主要通过线上方式展业的消费金融公司也陆续获批设立。2020年以来,银保监会相继批筹5家消费金融公司,分别为重庆小米消费金融、北京阳光消费金融、重庆蚂蚁消费金融、苏银凯基消费金融以及唯品富邦消费金融。此外,北银消费金融、晋商消费金融、杭银消费金融纷纷进行增资。
此前,央行在《2020年第四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也表示,不宜靠发展消费金融来扩大消费。央行并称,在我国消费贷款快速扩张过程中,部分金融机构忽视了消费金融背后所蕴含的风险,客户资质下沉明显,多头共债和过度授信问题突出。2020年以来,部分银行信用卡、消费贷不良率已显现上升苗头。
稍早前,蚂蚁集团等也下调花呗年轻人额度。2020年12月底,不少网友反映,自己的花呗额度被下调。在绝对数额上,大部分是从不同额度下调到3000元。此次被调额的用户大多是年轻人,且没有发生过逾期还款行为。对此,蚂蚁集团回复称,花呗近期正在调整部分年轻用户的额度,倡导更理性的消费习惯,但支付宝尚未透露具体的下调标准和用户范围。
救助陷入网贷泥淖的大学生
{image=2}
《通知》指出,加大对学生的教育、引导和帮扶力度,营造良好校园环境。
包括,各高校大力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教育,阐述不良网贷危害、分析借贷“追星”等校园不良网贷案例,切实提高学生金融安全防范意识。加强诚信意识教育,教育学生在申请贷款时应如实提供信息,不得故意隐瞒学生身份,不得恶意骗贷、违约,珍惜个人征信记录,警惕网络贷款逾期影响个人征信。
此外,不断完善帮扶救助工作机制。要确保各项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到位,提高学生资助工作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住宿费和基本生活费等保障性需求。完善特殊困难救助机制,设立专项资助资金,对家庭出现重大变故的学生进行紧急救助,解决学生的临时性、紧急性资金需求。对于已经陷入网贷泥淖的大学生,建立专项机制,指导他们通过理智有效的方式解决所欠网贷问题,加强心理干预辅导,教育引导他们珍视生命,理性处理碰到的困难。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学生开展拓展学习、创新创业等,满足学生发展性需求。
另外,全面引导树立正确消费观念。要加强学生消费理念教育,将培养学生勤俭节约意识与学生日常思政教育相融合。关注学生消费心理,及时纠正超前消费、过度消费、从众消费等错误观念,引导学生树立科学、理性、健康的消费观。建立日常监测机制,密切关注学生异常消费行为,及时发现学生在生活消费、人际消费、娱乐消费等方面出现的倾向性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纠正,努力做到早防范、早教育、早发现、早处置。
《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依法加大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中违法犯罪行为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针对大学生群体以套路贷、高利贷等方式实施的犯罪活动,加大对非法拘禁、绑架、暴力催收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依法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