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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纶科技虚假陈述案3月26日首次开庭 投资者可重点关注

新浪财经-自媒体综合2021-03-24 00:01: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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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银柿财经

新纶科技(维权)(002341)证券虚假陈述案有了新进展。

日前,深圳中院以公告送达方式向新纶科技告知其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开庭通知。公告显示,59名原告与被告新纶科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将于2021年3月26日10时、2021年3月26日14时30分在深圳中院第二庭进行证据交换及公开开庭审理本案。

据记者了解,此前深圳市中院已依照相关规定选定为示范性案件,待首次开庭的案判决生效后,其他同类型案件可参照示范判决更快捷的获得调解或判决。这意味着,对投资者来说3月26日的开庭显得尤为重要。

2020年5月,新纶科技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认定新纶科技存在虚构贸易业务、虚增收入及利润、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等问题。

经查明,2016年至2018年期间,新纶科技通过虚构业务造假手段,虚增营业收入高达7亿多元,虚增利润累计金额为1.80亿元;公司同时还存在未按规定披露总额超过10亿元的关联交易和未按规定披露金额为4亿元的对外担保行为。证监会对新纶科技违法违规行为作出警告及罚款的处罚决定。有律师提醒,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如在2017年5月27日到2019年6月25日之间买入新纶科技股票,并且在2019年6月25日收盘时仍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参与索赔报名。

除了上述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外,实际上2020年对于新纶科技来说,也是麻烦不断。2020年6月30日,新纶科技收到深交所关于2019年年报的问询函,主因是“亚太所”对新纶科技2019年年报、2019年度内部控制分别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以及保留意见的鉴证报告。

2020年10月,新纶科技披露将出售铝塑膜业务的50.20%股权。对此,深交所十分关注,并出具了关注函。2020年11月20日,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新纶科技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高达3.67亿元。

在业绩方面,新纶科技也“实惨”。据2月2日公司发布的2020年度业绩快报称,2020年实现营业总收入约为21.77亿元,同比下降34.4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12.6亿元,同比下降1284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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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彭佳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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