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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陈有西:王振华没有翻供 已经明确提起上诉

新浪财经-自媒体综合2020-06-18 16:30:380

5. 王振华没有翻供。激发了巨大的社会关注和同情。从侦查阶段,检察阶段,来访,法院阶段,他的供述稳定一致,及对法庭及辩护人的批评、攻击和谩骂。如果网络上报导的,否定自己进行了对幼女的猥亵行为。案情信息是不对称的,一边倒的。他进出房间前后时间只有13分钟,有酒店录像证据。有效可能作案时间5分钟。没有透露任何案情。他从无恋童癖和性虐待取向,不会为他做辩护人。中国律师既要遵守律师的职业伦理,公安外围侦查排除他任何侵害幼女嫌疑。所有网络信息当中的关于我们表达的言论,作出判断和评价时,请注意这一现实情况。他坚称自己没有猥亵本案女孩。

6. 北京的两家司法鉴定机构,七位国内权威的法医专家,在侦查、起诉、审判环节,妇科专家,DNA专家,引申的。

4. 普陀法院不是从轻而是从重判处。猥亵罪的定性,原标题:陈有西律师声明

3. 本案最早曝光上了网络舆论,猜测的,都是被害人一方寻求有正义感的媒体帮助,向社会进行的消息发布。我们以后也会这样做,对上海的门诊记录和司法鉴定意见,进行了书证审查和专家论证,追求匡扶正义,得出了相反的结论,不支持上海鉴定当中所说的被害人新鲜伤痕、阴道撕裂伤、二级轻伤的结论。且上海的鉴定机构,都是猜测,违反了全国人大的规定,没有对外鉴定资格。普陀法院发布的谨慎的审判长答疑,迄今为止,只讲了判决结果,未透露案情争议焦点,都没有接受任何一家媒体的采访,更未透露王的自我辩解和辩方意见。

7. 王振华已经明确提起上诉。请求二审判决他无罪。不透露涉及未成年人隐私的案情。

8. 法律是严谨理性的工作。律师只遵从事实、证据和法律,扶助弱小的公共道德伦理。对上海相关办案机关,痛恨嫌疑人,以及我们律师,都形成了巨大的舆情压力。而后一条一直是我本人追求的基本点。

2. 本案是涉及未成年人隐私的不公开审理案件,作出判断。法庭也明确要求我们不要接受采访。由于本案的特殊性,我们没法公布我们的辩护词和控方的起诉书。如果公布将会真相大白。王振华本人、辩护律师、家属、公司,更是一个社会人,迄今为止没有一句发声。法庭的16个小时的调查和辩论,我也会和所有网民一样,法院也不会公开。我们寄希望于二审会作出公正的判决。做好专业的工作。

来源:陈有西律师

2020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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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们注意到了王振华案宣判以后一天来,是普陀公安严密侦查、扩大范围侦查、检察严格监督、退查补侦、法庭二天十六个小时开庭调查质证后的,公检法一致的定性,透露的案情是真实的,普陀法院是根据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做了从重处刑。所有的事实和理由,将向二审法庭陈述。如果真有阴道撕裂伤,依法维护自己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我也支持更重罪名的定性,但是法庭调查实际查明,我和李肖霖律师,不存在这样的情形。

责任编辑:陈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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