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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保护法掀起互联网严监管 在线教育、网络游戏行业震荡

21世纪经济报道2021-05-31 17:28:310

原标题:未成年人保护法掀起互联网严监管 在线教育、网络游戏行业震荡

作者:王峰

6月1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将正式施行。

两部法律不仅内容较修订前更为充实,还在未成年人保护理念上更为深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条规定:“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而修改之前的表述为“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刘宗珍认为,修订后的法条增加了“国家保障”四个字,更加突出了保障未成年人权利的国家责任。

这将给未成年人保护带来前所未有的力度。5月3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布会上,披露了“督促监护令”、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等新做法,这无疑建立在更强大的国家干预基础上。

“国家出场”也将对涉未成年人业态带来连锁反应,尤其是未成年人保护状况堪忧的网络游戏、视频直播、在线教育等领域,严监管风暴已至。

加强国家责任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一部全方位保障未成年人权益综合性、基础性法律。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新增“政府保护”“网络保护”两个专章,首次在法律中明确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首次要求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

5月28日,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以视频形式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据报道,会议审议了领导小组工作规则、职责分工、2021年工作要点等多个文件。

截至目前,全国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部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委员会),办公室均设在民政厅(局),实现省级层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全覆盖。其中,山西、四川由省长担任主要负责人。

除了在保护机制上加强国家责任,在一些具体举措上同样体现了该理念。

在5月31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布会上,最高检第九检察厅厅长史卫忠介绍,最高检决定自6月1日起在涉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中全面推行“督促监护令”。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7条第2款规定,国家采取措施指导、支持、帮助和监督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虽然‘督促监护令’在福建、重庆等地已有探索,但在很多方面仍是一个沉睡条款。”东部地区某检察院检察员说。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检察院在一起犯罪嫌疑人为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中,就两名未成年人林某、王某的父母监护不当问题发出了“督促监护令”。

案发时,林某、王某二人均未满16周岁,为职校在校生。检察院通过社会调查发现林某系父母监护,但亲子沟通不畅,家长怠于管教;王某父母离异,由母亲监护,但母亲长期在外经商,亲子交流障碍。

仓山区检察院将“督促监护令”的内容细化至每周安排家务劳动、共同参加体育运动、逐步限制上网时间等日常生活中,确保“督促监护令”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仓山区检察院还联合关工委、团委、妇联、公安等职能部门成立监护考察组,为监护人开展心理辅导和家庭教育指导等。

刘宗珍认为,对于校园欺凌等监护人难以发现,或即便发现了也无能为力的未成年人受侵害情形下,“国家必须出场”。而在监护人缺失下,国家自然必须出场。

在5月31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布会上,民政部儿童福利司副司长李婉丽介绍,截至今年5月底,全国共有27.4万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被纳入保障范围,平均保障标准为1206.6元/人/月。

比如,截至2020年底共帮助6336名服刑和戒毒人员子女落实相关保障政策,同时建立了长效机制。

一些地方还在扩大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范围,陕西省就纳入了被撤销监护资格和被遣送(驱逐)出境两种情形。

防止网络沉迷

国家强力介入未成年人保护,还鲜明体现在未成年人保护法新增的“网络保护”专章里,“国家出场”鲜明体现在加强行业监管方面。

“网络保护”专设了17条内容,包括信息内容风险、个人信息泄露风险、网络游戏沉迷风险、网络欺凌风险保护等。

山东大学法学院(威海)教授汪全胜认为,从总体安全观来看,有些风险并未考虑周全。比如,对网络游戏沉迷风险的规制,主要的防范责任被设置于网络游戏运营商,但社会组织和家庭、学校应当担负的治理功能并不明确。

从监管体系来看,法律仅提供原则性规定,更具体的举措需要由法规、政策提出。最近一段时间,不管是监管政策,还是市场主体自治举措频出,尤其是在与未成年人网络沉迷及负担直接相关的网络游戏、视频直播、在线教育领域。

2019年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工作的通知》提出,严格控制未成年人使用网络游戏时段时长。规定每日22时到次日8时不得为未成年人提供游戏服务,法定节假日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其他时间每日不得超过1.5小时。

教育部近日制定的《2021年全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重点工作》指出,将实施网络游戏总量调控,探索符合国情的适龄提示制度,采取措施限制未成年人使用时间。

据报道,近日,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案件。未成年人小刘初二辍学在家,沉迷于网络直播平台无法自拔,70天的时间,将父母的158万积蓄全部打赏给一名主播,小刘一家把直播平台告上法庭。最终,经法院调解,直播平台全额返还158万元。

5月26日,抖音宣布升级未成年保护措施,并发布史上最严的青少年模式。今年6月起,14岁以下实名用户,将在告知后直接开启青少年模式,且进入后无法退出。在该模式下,用户将只能看到由平台精选、泛知识内容,且无法观看直播以及充值、打赏。

在线教育震荡

未成年人保护法落地施行掀起的行业震荡,出人意料地出现在在线教育行业。近日,在线教育公司高途宣布关闭旗下学前启蒙产品“小早启蒙”。市场还传出旗下另一个品牌高途课堂将裁员20%或30%。

还有不少应届毕业生在社交媒体上表示,被猿辅导等在线教育机构毁约offer(录取通知),理由是公司内部调整,紧急叫停招聘计划。

高途创始人陈向东5月底在公司内部会议中指出,“在当下的环境下,我们每个人都知道关于3—6岁的产品,国家正在出台各种各样的制度进行规范。”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其中法律位阶最高的一项规范,其第33条规定: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对学龄前未成年人进行小学课程教育。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主任郭林茂5月26日表示,学生学习负担重,被家长逼迫参加各种校外学习培训,看似是教育问题,实际上是未成年人保护问题。

陈向东对此解释称,从6月1日开始,任何机构不管是公办的幼儿园还是私立的幼儿园,还是校外培训机构,如果对3-6岁的孩子进行小学课程教育,就是违法的,可以受到国家的严厉查处的。

小早启蒙的1000余名员工将被内部分类或裁员,目前已停止招生。但目前,小早启蒙的市场份额远远落后于猿辅导旗下的斑马、字节跳动旗下的瓜瓜龙启蒙和好未来旗下的小猴启蒙。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涉及校外培训机构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最直接的法律,此外,教育法也提出了原则性的规定。”中国政法大学教育法研究中心主任李红勃告诉记者,“在法规规章层面,还有近日颁布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及尚在征求意见的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两部草案”。

未成年人保护法所引起的只是高途一家的“过度解读”,还是会震荡整个学前启蒙市场,目前仍未见分晓。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作业帮旗下鸭鸭启蒙等一些同类产品,却在“六一”期间逆势促销。

“由于‘双减’政策尚未出台,有的公司可能希望趁此窗口期做大用户规模,一旦学科类培训被禁止,也可以将用户转化到美术、音乐等素质类课程,或采取办法将学科培训素质化。”一名在线教育从业者告诉记者。

2018年11月9日颁布的《北京市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办学标准(暂行)》规定,从事学龄前儿童培训的机构,不得提前教授汉语拼音、识字、计算、英语等小学课程内容。目前,多个启蒙教育机构将语文课程更名为人文、表达等名称,弱化学科色彩,有的机构则将课程更换为绘本、书法等专题课。

责任编辑:张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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