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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利用我行账户产品等进行虚拟货币交易

新浪财经2021-06-21 18:23:560

6月21日消息,中国工商银行今日发布公告称,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利用工行账户、产品、服务、渠道进行代币发行融资和“虚拟货币”交易。

工商银行将持续加强监测,一经发现,有权采取暂停相关账户交易、注销账户等控制措施,并将相关信息报告有关部门。社会公众应高度警惕代币发行融资与“虚拟货币”交易风险,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谨防上当受骗。

今日稍早时分,央行发布通告称,就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问题约谈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兴业银行和支付宝等。

以下为公告原文:

关于禁止使用我行服务开展虚拟货币交易的声明

尊敬的客户:

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金融委会议精神,落实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2013年12月4日《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和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2017年9月4日《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规定,保护社会公众的财产权益,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稳定,按照近日人民银行有关部门约谈指导要求,我行重申,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利用我行账户、产品、服务、渠道进行代币发行融资和“虚拟货币”交易。

我行将持续加强监测,一经发现,有权采取暂停相关账户交易、注销账户等控制措施,并将相关信息报告有关部门。社会公众应高度警惕代币发行融资与“虚拟货币”交易风险,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谨防上当受骗。若发现上述有关行为,可向我行举报。

特此声明。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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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子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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