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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网恋单相思”花了14万,能索回吗?

中国青年报2021-06-24 21:09:351

原标题:男子“网恋单相思”花了14万,能索回吗?

女陪练获得的礼物受到法律保护。

近日,湖南湘潭雨湖区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服务合同、赠与合同的民事纠纷案件,经媒体曝光后引发热议。2019年10月,原告通过某陪练平台订购游戏陪玩服务,先后向女陪练(被告)支付了72400元。2020年2月开始,原告对被告产生好感,并在微信聊天中多次告白,但被告向原告明确表示自己不愿意网恋,不接受原告。在此期间,原告为被告购买手表、化妆品等礼物,共支付73766元购物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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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前后后,原告给这个女陪练花了14万元多,但还是未得到她的芳心。求爱不成,他便想向女陪练索回自己之前花的钱,但法院最终认定:双方在履行服务中,原告系自愿赠与被告物品,因此驳回了该男子的诉讼请求。

虽然原告认为女陪练存在欺诈行为,但这个诉求并没有得到法院支持。既然此事无法被定性为欺诈,那么该男子给女陪练的巨大经济支出,只能算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事情。

毕竟,此事中有一个关键事实,这是谁也没法否认的:虽然在陪玩服务之外,男子为追求女陪练花了更多钱,但这些钱都是他主动给予的,从法律上看,这就是非常典型的赠与行为。法院认定:通过核实,在履行服务合同关系过程中,原告自愿赠与被告物品,双方之间形成赠与合同关系。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既然认定涉事男子的行为属于赠与,那么该女陪练获得的礼物,就理应属于她自己,且得到法律的保护。“受赠人有无偿取得赠与物的权利”,涉事男子即便觉得很委屈,在法律上也无法索回礼物和相应款项了。

从经济上看,涉事男子的确付出很多,但是,任何成年人都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尤其是在网络上,对未曾谋面的对象产生感情,并大手大脚地给对方花钱,这本身就是不理智的、不成熟的行为。不论是当事人还是舆论场上的围观者,通过此事都应该汲取教训,有所反思。

网恋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未知与隐藏的东西很多。正如法院的“温馨提醒”所言,在网上的照片与信息的真实性无法验证的时候,对其不要轻易相信,否则将会面对“人财”两空的悲剧结局。“网恋单相思”看起来是美好的,甚至在一些人看来,这具有柏拉图式恋爱的精神美感,但是,所有人都应该意识到网络虚拟世界的不确定性。

增强法律观念,保持头脑清醒,不做极端与盲目的事情,理应是每个成年人的行为准则,由此才能预防类似事情再度发生。

撰文/黄帅

责任编辑:邓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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