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僵尸企业只能吊销?深圳:依职权注销!

新浪财经综合2021-08-17 19:54:081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近年来

深圳商事主体总量持续高居全国大中城市首位

截至今年6月底

深圳市累计共有商事主体366.4万户

全市每千人拥有商事主体208.6户

继续稳居全国大中城市首位

不过,在企业注册量快速增长的同时

部分“僵尸企业”“失联企业”

等问题也不容忽视

这些企业虽然不再从事经营活动

但因存在营业执照、公章或是股东、

相关人员下落不明等情况

注销起来困难重重

上述两类企业不仅长期占用

字号、商号等有限资源

降低政府治理效能

还加大了市场交易成本

严重威胁交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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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怎么清理这些“失联企业”“僵尸企业”呢?

手机关机,就拿他没办法了吗?

2021年3月

新修订《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

(下文简称《若干规定》)正式实施

新规创设了企业除名和依职权注销制度

力图破解“僵尸企业”等退出难题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7月7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依职权注销

深圳市金X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等20家商事主体

该批企业此前被吊销营业执照后

超过半年时间仍未申请注销登记

这也是新修订《若干规定》实施以来

第五次集中披露依职权注销企业名单

目前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已经对全市531家市场主体做出除名决定

并依职权注销50余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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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易注销”大事记

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方面,2015年7月,深圳正式对未开业企业以及无债权债务企业实行简易注销改革试点工作。近两年后,原国家工商总局发布《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自2017年3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实现市场主体退出便利化。

而在淘汰国有“僵尸企业”方面,深圳已出台《关于市属国有“僵尸企业”办理注销的指导意见》,解决高管人员失联、证照不全、出资不到位、股权被司法机关查封冻结等原因导致企业无法办理注销的问题。该意见明确,执照吊销、无经营、无债权债务关系的国有“僵尸企业”适用简易注销程序,加快国有“僵尸企业”出清。

除此之外《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修订版的一大亮点是完善了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新规在商事主体依申请注销制度之外,创设了除名制度和依职权注销制度。

一方面,企业因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或者未按规定办理终止歇业登记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满两年,且近两年未申报纳税的,监管部门可以将其除名,商事主体被除名后主体仍然存续,仍需办理清算、注销手续。

另一方面,对“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依法被责令关闭”、“依法被撤销设立登记”或“依法被除名”的商事主体半年内仍未办理申请注销登记的,商事登记机关可以依职权将其注销,该商事主体资格消灭。

依职权注销制度采用“先注销、后清算”模式,亦明确了商事主体的债权问题,充分保障投资者等相关权益人的利益。如企业被商事登记机关依职权注销以后,发现有未清理完结的债权债务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和仲裁机构提起诉讼或仲裁,凭两部门的生效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据材料,向商事登记机关申请撤销依职权注销决定。

及时注销无实质经营的商事主体

不仅是对市场参与者的保护

同样有利于宏观经济统计

为政府科学决策创造有利条件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

将密切关注后续执行情况

致力于创造更好的营商环境!

为大家创业加油打CALL哦!

责任编辑:何中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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