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741587

中信国安股票索赔案件最新进展 法院已经立案受理

新浪财经综合2021-08-20 15:50:520

受损股民可至新浪股民维权平台发起维权:http://wq.finance.sina.com.cn/

微博关注@新浪证券、微信关注新浪券商基金、百度搜索新浪股民维权、访问新浪财经客户端、新浪财经首页都能找到我们!

2021年6月3日,中信国安(维权)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信国安或公司,证券代码:000839)发布公告称:“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36号)”。中信国安因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中信国安维权入口)

知名证券维权律师、新浪股民维权平台律师、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认为:依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被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截至2020年5月31日,中信国安股东户数为210378户,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预计有很多。2021年8月18日,中信国安发布《关于涉及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对近十二个月内发生的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含公司及子公司)进行集中披露,其中投资者诉讼案件总金额8,605.16万元,案件已立案未开庭”。

章祥兵律师代理的首批投资者诉中信国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已经由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索赔条件为:在2010年2月6日至2020年5月17日期间买入中信国安股票,且在2020年5月17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进行索赔诉讼。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联系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团队,并提供下述文件:身份证公证书、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和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详细联系方式。

章祥兵律师声明:

1、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2、律师费为风险代理,在投资者获赔后再支付。

(本文由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章祥兵律师,知名证券维权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研究生毕业,法学硕士。擅长代理证券诉讼、金融维权案件,有多年投资者维权诉讼经验,成功代理或正在代理数百件投资者维权案件,代理了多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和标志性意义的案件。中国银行“原油宝”民事案件入选2020年度全国法院十大商事案例)

责任编辑:陈诗莹

0000
评论列表
共(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