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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产局:数字经济规模超39万亿,探索立法保护数据知识产权

界面2021-11-01 13:23:360

原标题:国家知产局:数字经济规模超39万亿,探索立法保护数据知识产权

记者 | 张倩楠

近日,国务院正式印发实施《“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2021年11月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介绍,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按照“十四五”规划部署,深入开展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研究与实践,多措并举助力新兴领域发展。

申长雨表示,近年来,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业态蓬勃发展,正在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了全球的竞争格局。以数字经济为例,有关白皮书显示,2020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已达到39.2万亿元,占GDP比重达38.6%。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加速了数字经济发展的进程,网上购物、在线教育、远程办公、智慧医疗等全面融入人们的日常工作和生活,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和活力。

同时,申长雨表示,这也给数字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提出了相应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发挥专利审查向前激励创新、向后促进运用的“双向传导”功能,完善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领域新业态专利审查规则,健全相关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机制,助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

此外,我国将推进实施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工程,探索开展数据知识产权保护立法研究,加快构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在保护个人隐私和国家数据安全的基础上,更好地促进数据要素合理流动、有效保护和充分利用。

申长雨表示,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要加强互联网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推动知识产权保护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应对信息时代各种侵权行为易发多发和发生快、消失快、证据易灭失等难题,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此外,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推动相关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支持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挥主平台作用,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知识产权规则制定。

对于知识产权海外纠纷,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甘绍宁表示,现在知识产权越来越成为包括中国企业在内的跨国企业开展国际竞争的焦点问题。国家知识产权局既要维护外国企业在华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推动保护我国企业在海外的正当权益,做到同等保护。

甘绍宁介绍,为了更好地维护我国企业海外正当权益,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划部署了三方面的内容,一是要便利知识产权海外获权,包括强化知识产权审查业务国际合作,拓展“专利审查高速路”国际合作网络,重点推动相关国家共享专利植物新品种等审查结果,引导我国创新主体合理利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全球服务体系等渠道,提高海外知识产权布局效率等。

二是加强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包括建立国际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和应急机制,建设知识产权涉外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国际趋势跟踪研究基地。提升海外知识产权信息服务能力。建立健全国外会展知识产权服务站工作机制。鼓励保险机构开展知识产权海外侵权保险业务。积极发挥贸易投资促进机构作用,不断加强知识产权海外服务保障工作等。

三是实施对外贸易知识产权保护工程。包括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体系建设,建立与知识产权有关的贸易对象国调查报告机制。拓展打击知识产权侵权犯罪国际执法协作渠道。建立海关跨境合作机制。提升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范能力,引导跨境电商平台防范进出口贸易中的知识产权风险,有效支撑跨境电商平台企业国际化发展。加强对海外知识产权制度环境研究,编制发布重点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国别指南等。

申长雨表示,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充分利用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机制,制定好“十四五”知识产权规划的年度推进计划和地方工作要点,加强与国家整体规划、有关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地方规划的衔接,统筹推进“十四五”知识产权规划的落地实施,确保取得预期的效果。

责任编辑:李墨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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