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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头创新和支付难题待解 医药创新如何让患者“用得上”又“用得起”?

每日经济新闻2021-11-01 13:58:481

◎中国医药创新促进会执行会长宋瑞霖表示,中国需要建立与自身药物研发和临床需求相匹配的基础研究,逐渐加强源头创新。

◎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药品研制和开发行业委员会执行总裁康韦结合国际经验分析称,国外很多国家的商保产品包括补充保险和高端保险两种,她认为未来这两种保险在中国的医药业态中都会有发展空间。

每经记者 岳琦 每经实习记者 林姿辰

进入11月,2021年国家医保谈判脚步渐近。作为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成果,医保谈判像一条连接创新药企和患者的坚实桥梁,在药物创新和价格可及间找到平衡。

近日,中国医药创新促进会(PhIRDA)联合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药品研制和开发行业委员会(RDPAC)发布《构建中国医药创新生态系统(2021~2025)》(以下简称《报告》),其中显示,医保对于专利药的支出从2017年的110亿元增长到2020年的370亿元,对于创新药报销的支持提高了创新药的可及性。

但是,目前中国医药源头创新任重道远,如何保证医保谈判的源头长流,构建创新药支付体系,提高保障水平,仍是待解的问题。在发布会上,中国医药创新促进会执行会长宋瑞霖表示,医药创新的目的是(有创新药)让老百姓用得上,当然也要用得起,其中用得上是前提,用得起则需要各方共同努力,构建创新药多层次保障体系。

“用得上”:药物源头创新可以采取合作模式

至少得经历过研发、临床、申报、审评、审批,一款创新药才能到达患者手中。在平均7年~8年的漫长过程里,集中于药物发现的“源头创新”是一切的开端,但由于资金投入偏少、统筹规划不足等原因,我国医药基础研究能力仍旧比较薄弱。

根据《报告》,2020年中国生物医学领域论文发表数量达到近29万篇,但其中在《自然》、《科学》、《细胞》三大顶级学术期刊发表的论文比例只有0.17%,远低于欧美生物医药领先国家普遍高于0.6%的水平。此外,中国在生物医学领军人才数量方面与欧美国家差距显著,2020年ESI全球前1%生物医药领域高被引学者数中国仅25人,美国则有900余人。

对此,宋瑞霖表示,中国需要建立与自身药物研发和临床需求相匹配的基础研究,逐渐加强源头创新。目前国内出现的创新扎堆的现象,在国际药物发展历史中也出现过,只是目前中国的扎堆情况更加严重,所以要强调源头创新,首先在研究体系上进行完善,为药物发现提供更适合源头创新的土壤。

作为跨国制药企业组织的代表,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药品研制和开发行业委员会执行总裁康韦表示,从跨国企业的经验看,源头创新可能需要十几年甚至数十年的投入,但药物研发模式可以是合作式的。例如新冠疫情中大放异彩的mRNA技术,其实是一名匈牙利生物化学家的研究成果。这意味着,企业研发的最早期靶点,也可以是从外部科学家引进,通过临床试验再转化到临床上。

“对于源头创新,科学家的探索精神是最重要的。现在中国对于新靶点的探索已经在路上,但可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需要几代人的努力实现。”康韦说。

事实上,基于药物研发在业务中的地位,业界将创新药企分为Biotech(生物科技公司)和BioPharma(生物制药企业)两大阵营。其中,前者以创新药物的研发为核心业务,一般不涉及产品上市后的生产与销售环节;后者业务则覆盖研发、生产、产品商业化等一体化环节。

宋瑞霖表示,中国医药创新仍在“爬坡”阶段,大量新生的Biotech公司还是非常需要CRO(研发外包组织)的专业指导,临床设计和数据统计等方面的服务。所以,药企自建临床团队和CRO之间是相辅相成的,只是企业在不同的阶段出现了不同的需求。

“像百济神州、恒瑞医药这类已经从Biotech转化为Biopharma的企业,他们自建临床团队,拥有CRO的临床研发能力是非常正常的,这对CRO行业实际上不会有太大的影响。”宋瑞霖表示。

“用得起”:补充商保和高端商保都会有发展空间

2018年,我国国家医疗保障局正式成立,中国医保制度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值得注意的是,在当前中国医保制度中,创新药的支付体系还处于建立初期,如何让医保支付体系与中国创新药的发展匹配,提高创新药的可及性,是中国医药产业面临的新命题。

根据2018年我国处方药市场销售数据,专利药占中国药品市场金额的9%。目前欧美国家专利药占药品市场金额的比例已经达到40%以上,土耳其、俄罗斯、墨西哥、巴西、印度尼西亚、南非等人均GDP与中国近似或低于中国的国家,其专利药占比也超过了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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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协调创新药企的可持续发展和老百姓用药可及性的问题,构建创新药多层次保障体系不可不谈,“开源节流”是宋瑞霖给出的答案。

“‘开源’需要整个社会加入进来。不能因为医保资金不够,就去降低药物的临床价值,这样受害的会是广大患者。因此,我们要把临床价值和支付能力分开,一方面,以临床价值为基础,确定药品的价格;另一方面,医保部门要量力而行,根据医保的支付能力确定医保的支付标准。”

宋瑞霖提出,要建立全新的医保的创新药支付体系,不是要把包袱甩给老百姓,而是要建立一套社会共治制度,让全社会和产业链各个利益方加入,建立以临床价值为核心的药品研发、申报、审评、使用、准入体系,一把尺子量到底。

宋瑞霖进一步分析称,由于各国国情不同,在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时候,中国不能完全借鉴国外的经验。其认为,要社会多方共同参与,在市场和政府间寻找一个平衡点,这非常重要——“未来,当全球新的药物第一审批国在中国时,中国就变成了第一定价国。我们的价格是否合适,将直接影响本土企业走向世界。”

从商业保险的参与方式上,康韦结合国际经验提出了一种思路。她表示,国外很多国家的商保产品包括补充保险和高端保险两种,其中,前者指向基本医保中不能报销或者报销比例很小的部分,与基本医疗保险形成很好的补充;后者则可以指向单人病房等高端医疗服务。

“我认为,未来这两种保险在中国的医药业态中都会有发展空间。”康韦表示。

责任编辑:李墨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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