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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董催着上市公司公告离职 还有独董上任3月就闪辞

董秘学苑2021-11-19 23:05: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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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活久见|独董催着上市公司公告离职 还有独董上任3月就闪辞

近日,A股一波“独董”辞职潮引发热议。11月19日晚间,更是有上市公司公告被独董催着“尽快披露辞职事宜”,据金花股份(维权)公告称,公司收到独董张小燕提交的书面文件,要求公司尽快披露辞职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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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显示,张小燕女士,1966年3月出生,硕士,毕业于西北大学。2009年4 月至2018年10月任陕西省法院民三庭工作,任副庭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2020年6月29日至今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根据董秘学苑统计,的确这一周,独董辞职的人数有所增加,一周有19位独董辞职,这个人数相比于A股4000多家公司来说不算多,但是相比于过往,还是频率有所增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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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背后的确是和监管层的重拳出击有关,如果说新《证券法》的一波波处罚是对独董们的一轮扫射,那么KM事件则是压倒这些独董们的最后一击。

我们可以看到,本周辞职的独董中,有正常辞职的,比如连续担任独董满6年按照规则请辞的,比如从独董转为财总而辞职的,但是也有不少闪辞现象。

比如辽宁成大独董,2021年8月才被聘任为独董,开山股份独董也是今年5月上任,大恒科技、富春环保都是去年12月才任期开始,这些都是任期刚开始不久就辞职,闪辞总让人会多想一点。

以前,我们常常会说,如果你看到一家上市公司新上任董秘闪辞,或者本来以为会在这家公司养老的老董秘辞职,都是一个需要注意的信号,现在独立董事闪辞也应该作为一个信号。

相比于董秘、高管以及监事,独董对于一家上市公司的需求并没有职业规划上跳板的想法,因为毕竟是兼职,副业。所以独董对于上市公司依赖性并不高,相比于独董的身份,他们的其他社会身份才是自己需要爱惜的羽毛。

独董的处境从新《证券法》实施后开始改变……,以前上市公司违法违规,独立董事也会连罪被罚,但是罚款金额基本上在5-8万元左右,独董一年的工资也还能应付,没那么疼,但是近段时间来,变了。

1、2021年5月ST榕泰(维权)《行政处罚决定书》

时任独立董事冯育升、陈水挟、郑子彬,对广东榕泰2019年年报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后,未能对审计意见提及的明显可疑事项予以特别关注或关注但未勤勉尽责,并签字保证年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每人罚款50万元。

2、2021年10月,ST柏龙(维权)《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时任独立董事贝继伟、李义江,在柏堡龙相关报送的报告中保证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证据表明上述人员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相关职责,系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每人罚款50万元。

3、2021年11月,ST目药(维权)《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时任独立董事张春鸣、章良忠、余世春,签字并承诺保证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半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和 2020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未能保证相关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是天目药业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每人罚款50万元。

4、2021年11月,*ST艾格(维权)《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时任独立董事陈文清、张鹏、朱谦,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每人罚款50万元。

几家公司的违法违规内容类似,违规担保、资金占用,财务造假,导致定期报告等存在虚假记载,而独董们都在虚假记载的年报上签字,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独董的处罚标准已经升到了50万元,有的独董一年在公司拿不到多少钱,比如ST柏龙独董一年才3万元,这就风险和收益完全不成正比了。

马上2021年年报也要开始做准备了,这些辞职的独董至少不用在2021年年报上签字,可以预见的是,在年报披露前,还陆续会有更多的独立董事及其他董监高辞职,另一个角度思考,有独董证书没有用武之地的小伙伴们机会来了。

责任编辑:冯体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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