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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亿实业股票索赔:涉嫌信披违规 受损股民可索赔预登记

市场资讯2021-11-22 10:16:220

受损股民可至新浪股民维权平台发起维权:http://wq.finance.sin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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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20日,晋亿实业(维权)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晋亿实业或公司,证券代码:601002)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决定对公司立案。据公司初步了解,本次立案涉及公司未及时就日常关联交易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等相关事项”。(晋亿实业维权入口)

2021年5月18日,晋亿实业发布《关于对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俞杰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称:“经查明,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时任董事会秘书俞杰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日常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披露义务;二、闲置自有资金理财超出股东大会授权额度。上述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做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晋亿实业及时任董事会秘书俞杰予以监管警示”。

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表示,根据立案公告,初步判断晋亿实业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受损投资者目前可以办理索赔预登记。

依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如最终证监会以虚假陈述为由对晋亿实业予以行政处罚,因晋亿实业虚假陈述行为而受损的投资者均可以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目前,章祥兵律师正在开展投资者索赔预登记,索赔条件暂定为:

1、在上市后到2021年5月17日期间买入晋亿实业股票,且在2021年5月17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者

2、在上市后到2021年11月19日期间买入晋亿实业股票,且在2021年11月19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办理索赔预登记。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联系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团队,并提供下述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和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详细联系方式。一旦中国证监会认定晋亿实业信披违规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律师将正式代理起诉索赔。

章祥兵律师声明:

1、上述预登记条件仅供参考,不涉及任何投资决策和证券买卖建议。索赔条件将根据证监会调查结论进一步调整,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2、律师费为风险代理,在投资者获赔后再支付。

(本文由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章祥兵律师,知名证券维权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研究生毕业,法学硕士。擅长代理证券诉讼、金融维权案件,有多年投资者维权诉讼经验,成功代理或正在代理数百件投资者维权案件,代理了多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和标志性意义的案件。中国银行“原油宝”民事案件入选2020年度全国法院十大商事案例)

责任编辑:陈诗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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