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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非银分析师网晒224万年收入引关注,中证协及时开展行业薪酬管理制度调研

每日经济新闻2022-01-08 15:30: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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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经记者 陈晨 每经编辑 何剑岭

图片来源:摄图网_500566942

1月7日晚间,有媒体报道称,中国证券业协会近日向券商下发了关于开展行业薪酬管理制度调研的通知。恰逢1月6日某券商非银分析师高调“晒224万工资单”火爆网络,使不少人将两者关联了起来。

虽然目前尚不能确定是否二者有直接联系,但是证券行业的高薪一直是备受关注的话题。《每日机经济新闻》记者从某券商处了解到,日前,中国证券业协会向券商下发《证券公司文化建设实践评估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要求证券公司建立长效激励,建立科学的人员考核与合理的薪酬管理制度。值得注意的是,就在2021年11月,华福证券受到处罚,这也是国内券商首次因投行薪酬激励机制不合规而受到处罚。

该通知称,证券行业是依靠高质量人才发展的行业,健全合理的薪酬激励机制是公司稳定健康发展的必要保障,同时也是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基础。为了解行业对完善薪酬管理制度的意见建议,更好发挥协会的自律引导作用,现开展问卷调研,请公司按照调研提纲认真组织研提相关意见建议,并于2022年1月17日17点前反馈。

而就在1月6日,有关某证券公司非银分析师在小红书上“晒224万工资单”事件火遍网络。据网络截图显示,该非银分析师所需缴纳的税额全年就达62万,而其全年收入最低的一个月,工资也有6万多。

毕竟,证券行业高薪是有目共睹的。比如,就2021年上半年而言,估算整个上市券商(包含参股券商的上市公司)上半年人均薪酬,得出的结论是:上半年券商行业人均薪酬为33.28万元,月均薪酬为5.55万元。虽然说在实际薪酬上,每家券商之间差异巨大,而且很多人都是“被平均”,但也不妨碍券商行业被贴上“高薪”的标签,而且每年应届毕业生对证券行业求职趋之若鹜也可证明行业的“含金量”。

因此,就在晒薪事件发生后不久,中国证券业协会就下发了关于开展行业薪酬管理制度调研的通知,这不得不让人将两件事联系起来。不过,也有券商人士认为:“二者应该没有直接关系,前一天曝出晒薪,第二天就发调研通知,这反应速度未免太快了些。”

此外,有中型券商人士还告诉记者:“我们最近签了新的薪酬管理制度。最近证监局在现场检查过程中再次强调,薪酬不能和项目直接挂钩,要结合企业文化、合规、专业胜任能力综合打分,然后按照打分发放奖金。”

实际上,证券行业关于薪酬管理相关的问题早已有之,尤其是在投行领域。2018年实施的《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中明确规定:证券公司不得将投资银行类业务人员薪酬收入与其承做的项目收入直接挂钩,应当综合考虑其专业胜任能力、执业质量、合规情况、业务收入等各项因素。证券公司应当针对管理和执行投资银行类项目的主要人员建立收入递延支付机制,合理确定收入递延支付标准,明确递延支付人员范围、递延支付年限和比例等内容。对投资银行类项目负有主要管理或执行责任人员的收入递延支付年限原则上不得少于3年。

2021年9月,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注册制下中介机构投资银行业务廉洁从业监管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表示:证券公司不得将从业人员薪酬收入与其承做或承揽的项目收入直接挂钩,不得以业务包干等过度激励方式开展投资银行业务;应当在劳务合同、内部制度中明确,对存在廉洁从业违法违规行为的从业人员,可以要求其退还相关行为发生当年奖金或者停止对其实施长效激励措施。

另外,日前中国证券业协会向券商下发《证券公司文化建设实践评估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要求证券公司建立长效激励机制。

具体内容评估内容为:公司应构建激励与约束并重、长期与短期兼顾的长效激励机制,注重有效激励与问责监督相统一。包括建立科学的人员考核与合理的薪酬管理制度,将廉洁从业、合规诚信执业、践行行业和公司文化理念等情况纳入人员考核与薪酬管理,坚持正向引导激励与反向惩戒约束并重。建立长期与短期兼顾的激励机制,通过适度拉长业绩考核周期、薪酬递延等方式形成合理有效的长周期考核评价体系和收入分配机制。

此外,若是薪酬激励过于激进,未能体现建立长期激励机制要求的,公司文化建设考核就会被扣分。

值得一提的是,2021年11月3日,福建证监局对华福证券以及时任分管投资银行业务的副总裁蒋松荣分别采取了出具警示函措施,这也是国内券商首次因投行薪酬激励机制不合规而受到处罚。

福建证监局称,华福证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不完善,存在对投资银行类业务承做集中统一管理不够到位;业务人员绩效奖金主要与承做项目收入挂钩,未考虑专业胜任能力、合规情况等因素的情况。

2022年1月4日,华福证券称,公司对上述行政监管措施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在两个方面进行整改:一是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投行事业部对各投行业务部门的集中管控,规范分公司业务承揽和投资银行业务部门的联动,持续做好承做集中统一管理。二是进一步完善、细化公司投资银行业务部门及从业人员的考核及奖金发放机制,综合考虑专业胜任能力、合规情况等因素,进一步建立起科学、合理的薪酬考核机制。

“从多个角度规范投行人员薪酬,就是为了防范一些券商薪酬激励过于激进,仅注重能承揽承做更多的项目,忽视了项目的质量问题。”有券商人士坦言:“目前这类规范对于大型券商而言比较容易推行,他们的项目多且稳定,但对于一些中小券商来说,如果不更多考虑项目,就较难推进业务增长。”

证监会此前曾指出,注册制试点以来,证券公司内控水平和投行业务执业质量总体有所提升,但也暴露出不少问题。一些证券公司尚未真正具备与注册制相匹配的理念、组织和能力,还在“穿新鞋走老路”,项目遴选不审慎,核查把关不严格,内部控制不完善,“带病申报”、“一查就撤”等问题较为突出,影响上市公司质量和行业形象。这既有证券公司内控意识薄弱、公司治理不健全的原因,也有监管机制不完善、监管规则不健全的原因。

责任编辑:陈悠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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