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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柱清册有哪两种,四柱清册产生于什么时期

兴仁信息网2024-01-24 15:22:060

我国古代的"四柱清册"记账法,把一定时期的收支分为以下哪些来反映_百 ...

四柱清册:

“旧管”、“新收”,是我国古代重要的会计结算方法——四柱结算法中的重要构成部分。它们和“开除”、“实在”一起构成了“四柱结算法”的基本要素。“旧管”的基本含义即“期初余额(或上期结存)”,“新收”的基本含义即“本期增加额”,“开除”的基本含义即“本期减少额”,而“实在”的基本含义则为“期末余额”。四柱结算的基本公式为“旧管 新收-开除=实在”。因此用现代的话来讲,“旧管、新收、开除、实在”就是进行会计核算及会计结算的四大要素。古人形象地把它们比喻为支撑大厦的四根支柱,缺一而不可,故名“四柱结算法”。

“四柱结算法”原理及其发展历程:

根据专家的研究考证,在中国唐代中期的官厅会计核算中,已有了“四柱”基本名目的运用,开始由“三柱结算法”向“四柱结算法”过渡。从后唐同光三年(公元925年)及长兴二年(公元931年)沙州净土寺编制的年终会计结算账单中已可以看出“四柱结算法”在唐代后期业已创立,并在一定范围内得到运用。沙州净土寺为唐代传下来的古老寺院之一,后唐同光三年距李唐王朝灭亡仅十八年,后唐长兴二年亦仅隔二十四年,故该寺后唐年间的会计水平及对“四柱结算法”的运用,可以说与唐代后期的水平基本一致。

由于晚唐时期皇帝对佛教的,当时寺院的规模一般较大。寺院的收入来源复杂,如庄田收入、园税收入、放债收入,交易收入,以及散施收入等。另外,支出也比较复杂。在唐代的寺院中,每到年终结算之前,一般由寺院的最高领导者——方丈主持全院的会计核算年终工作会议——“算会”,对“直岁”(即寺院里的主管会计)一年来经手的账目进行全面的审核,并由直岁编制收支会计结算报告,即“钱物账”。在旧历年正月寺院众僧聚会之时,由直岁将其所编账单在全体僧众面前当众宣读,以解除直岁当年的责任。在考古发现的一份后唐长兴二年沙州净土寺直岁愿达所编的会计报告中,已经可以发现运用“四柱结算法”核算财物的基本思想萌芽。该份会计报告内容总体上分为六个方面:

1.本年(公元930年至931年)寺院财物总况。在报告人本年度经手的全部收入中,包括“承前帐”(即旧管)及“自年新附入”(即新收)两部分。两项合计数为1803.005硕,合计数之下依次排列各项实物的“旧管 新收”的数量。

2.“承前帐(旧)”(即旧管)部分。依次排列“旧管”各项财物的数量,本项合计数为1549.765硕。

3.“自年新附入”(即新收)部分。这一部分除依次排列各类实物的新收总数之外,还抄录有各项实物收入的明细数目,并逐项说明本年各项收入之来源,本项合计数为253.24硕。以上“旧管” “新收”=1803.005硕。

4.破用(即开除)部分。开除之数的排列顺序与新收部分相同,亦先总数,后明细数目,各项支出一一交待其开支原因,本项合计数为324.751硕。

5.本年财物结存(即见在)部分。根据以上三柱之间客观存在的经济关系,按照“四柱结算法”的处理方法,对寺院一年来经济活动结果进行总的结算。其结算公式实际运用情况如下:

“承前账(旧管)” “新附入”(新收)-破用(开除)=实在

即: 1549.765 253.24-324.715=1478.29硕

“见在”各类实物的数量,亦按照“四柱结算法”公式逐项计算之后,依次排列。

6.会计报告的结尾。按照当时官方、民间大体通行的报告格式,说明以上账目已经过“算会”审核无误,现将其结果公诸于众,以待批准核销。

这份会计报告以“四柱”为基本格式,以“四柱结算法”为基本方法,系统地反映了寺院一年来经济活动的全过程及其结果。既有总括反映,也有明细反映,且以总合控制明细。收入有源,支出有因,且计算结果正确,条理比较分明。可以说这已是一份比较完善的四柱式会计报告清单。

不过,从“四柱”的名目方面考察,在唐末和后唐时期,“四柱”的名称还比较凌乱,除“见在”一柱外,其余三柱尚无统一的名称。说明这一时期的“四柱结算法”尚处于创立、运用的初期阶段,还显得比较粗陋,还有待于在实际运用中不断加以改进。

“四柱结算法”在宋代得到了普遍运用,并走向成熟。目前所见到的关于宋代“四柱”记载的最早文献记录源于《文献通考》卷二十三《国用一》:“止斋陈氏[5]曰……淳化五年十二月,初置诸州应在司,具元管、新收、已支、见在钱物申省。”淳化是宋太宗的年号,淳化五年即公元994年,所以,可以肯定地说,早在10世纪末“四柱结算法”就在宋代官厅会计核算中得到了普遍的运用。而且名目划一,简明扼要,在实践中“四柱结算法”不断得到发展,逐步趋于完善。止斋陈氏所讲淳化五年编制“四柱”式会计报告呈送中央,并非第一次,而是“四柱结算法”运用的继续。止斋陈氏所讲“元管”、“已支”、“见在”为我国“四柱”名目由不定称到定称的过渡阶段的提法。根据现有史料考察,到宋哲宗统治时期,“四柱”的名目就已经发生了变化,“元管”改作“旧管”,“已支”改为“开除”,四柱名目划一,也基本上成为后来通用的“四柱”名目。

“旧管 新收-开除=见在”的公式在宋代开始定型,并得到普遍运用。由于这一公式自“四柱结算法”产生之日起便在官厅与民间会计中得到普遍运用,人们通过它计算一定时期的经济活动的结果——见在结存数,故后世之人把这一公式称之为“四柱结算法”的基本公式,或基本方程式。随着封建经济的发展,出于管理经济的实际需要,人们在“四柱结算法”基本公式运用的基础上,逐步取得了新的进展。为了比较财政收支,掌握国家的财政收支状况,当时的人们逐渐学会运用“四柱”之间的平衡关系,作为考核和检查的手段,在“四柱结算法”基本平衡公式的基础上,通过移项又产生了以下两个平衡公式:

四柱平衡公式:旧管 新收=开除 见在

四柱差额平衡公式:新收-开除=见在-旧管

上列公式的运用,标志着我国“四柱结算法”已经发展到了成熟阶段,也代表了宋代会计核算的最高水平。

宋代要求各级官吏按照 “四柱”格式向中央和皇帝编制会计报告,包括年报、季报和月报,分别反映各种物资的“原”(元),“入”、“出”、“存”情况。南宋时,对各部门所编制的“四柱”式会计报告,还统一颁行了专门的格式,要求各部门必须遵照格式编报,不得违反章法。如各仓申报钱帛、粮草的会计报告一律采用“四柱”式,各转运司所编制的会计报告,亦须采用“四柱”式;负责饲养官马的部门,每季所编会计报告,必须按“旧管若干”、新收若干”、“死失若干”(即“开除若干”)和“见管若干”列示各类马匹数目。更有意思的是,当时呈报的各种名籍,也规定用“四柱”式,如关于各州和尚、道士的名籍,也必须用“旧管若干”、“新收若干”、“开除若干”和“见在若干”的格式编报。宋代这种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编报格式、编报内容和明确提出编报要求的作法,不仅体现了在“四柱结算法”运用方面的显著进步,而且体现了我国官厅会计编报制度、会计报告方法的显著进步。这也是前所未有的进步。

到元、明、清时代,不仅“四柱结算法”的运用和影响扩大到会计核算的各个方面,而且出现了对这种专门方法的总结,人们开始把会计核算方法方面的问题上升到理论上加以认识。在元代,手工业者、商业经营者在结算账簿时,各会计科目须按“四柱”列示数据,并按“四柱结算法”的基本公式求计本期余额。年报、月报也必须按“四柱”归类。明代从账簿到各种会计、统计报表,以及各种名籍的编制,均以“四柱”为基本格式。清代时“四柱”法已普及到凭证、盘点清单等各个方面;光绪年间,出现了会计报告的最新格式——“四柱报告表”。在官厅会计中,凡考核财政收支是否平衡,必然采用四柱平衡公式和四柱差额平衡公式。

“四柱结算法”的历史地位:

“四柱结算法”的创立和运用,是我国唐宋时代在中式会计方法上的重大突破,是我国古代的会计工作者在管理社会经济实践中创造的科学结算方法,它的产生、运用和发展完善,在会计发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从宋代到清代,“四柱结算法”在实际运用中,已成为系统反映王朝经济活动或私家经济活动全过程的科学方法,成为中式会计方法的精髓。它集中归结了中式会计的基本原理,是中式会计方法的精髓。

“四柱结算法”的发展完善与普及运用,不仅为我国会计分析方法的产生创造了基本条件,而且为我国由单式记账发展到复式记账奠定了基础。在“四柱结算法”的影响之下,我国明末清初,出现了中国固有复式记账法的早期形态——“龙门账”;也是由于“四柱结算法”和“四柱”式会计报告编制方法的影响,这个时期在民间会计中产生了中国固有的复式记账法——“四脚账”。

“四柱结算法”的创立、运用,是中国会计对世界会计方法发展的一个重要贡献,它对世界上许多国家的会计核算,都曾有过重要影响。1494年卢卡·帕乔利在其《数学大全》一书中列示出“一人所有财物=其人所有权总值”的平衡公式,标志着西式平衡结算法的创建完成。西式平衡结算法与中式“四柱结算法”的形式虽然不同,但原理和作用却大致相同。如果把西式平衡结算法产生的时间确定在13世纪的话,那么,我国“四柱结算法”的创立和运用,比西式平衡结算法的出现要早好几百年,在世界会计发展史上,这一方法一度处于领先地位。我国的“四柱结算法”,不仅得到世界会计史学家的肯定,而且普遍受到世界会计学者和研究者的重视。

简述会计的产生和发展?

产生

产生时间:原始社会末期

产生标志:会计作为专项职能从生产职能中分离出来

发展

1、古代会计阶段

原始社会末期~公元1494年

2、近代会计阶段

1494年~20世纪四五十年代

产生标志:1494年意大利数学家卢卡巴其阿勒有关复式记账论著的出版。

3、现代会计阶段

20世纪四五十年代~至今

产生标志:传统会计出现两大分支,一是财务会计,一是管理会计。

什么叫做 “四柱清册”,它属于什么记账方法?求解

所谓“四柱”,是指把账簿分成“旧管(期初结存)”、“新收(本期增加)”、“开除(本期减少)”、“实在(期末结存)”四个部分,这四个部分的关系是:旧管 新收-开除=实在。根据这个平衡关系,可以全面系统地反映经济活动,还可以检查账簿记录是否正确。四柱清册法奠定了中式簿记的理论基础,并把中式簿记提高到一个较高的层次。“四柱清册”,应该是最早的增减记账方法了,也相当于现代的借贷记帐法.

会计专业的发展史

自学习会计以来,主要精力都放在了理论与实践的研究上,对于会计的发展史始终没有去很认真的了解下,今天突然有兴致就在网络上搜了一下,简单整理了和大家分享下~~

古代会计发展阶段:

文明古国,如中国、巴比伦、埃及、印度与希腊都曾留下了对会计活动的记载。当时的会计基本上只是些简单的记录,复式记账也还未出现,是会计的雏形。

近代会计发展阶段:

一般认为近代会计始于复式薄记形成前后。1494年,数学家卢卡-帕乔利在《算术、几何、比及比例概要》中专门阐述了复式计帐的基本原理。——这是会计发展史上第一个里程碑。

工业化革命后,会计理论和方法出现了明显的发展,从而完成了由簿记到会计的转化。

PS:1854年,苏格兰成立了世界上第一家特许会计师协会,这被誉为是继复式簿记后会计发展史上的又一个里程碑。

现代会计发展阶段:

“公认会计准则”(General Accepted Accounting Principles, GAAP)的“会计研究公报”(ARB)的出现为起点。这一会计发展阶段,会计理论与会计实务都取得惊人的发展,标志着会计的发展进入成熟时期。

此外,管理会计也从传统、单一的会计系统中分离出来,是会计发展史上的第三个里程碑。

我国的会计发展阶段同大多数国家一致,分为三个阶段,分别是:原始记录计量、单式簿记和复式簿记。

大约在西周王朝前后,我国进入了单式簿记阶段。 我国《周礼》中有会计官职的设置,如“司会”,掌管国家和地方的财产物资。元代就形成了“四柱清册”,即“旧管 新收=开除 实在”意思就是“原有的 新得到的=拿走的 还剩下的”。

进入12世纪后,南宋设置了“审计院”,明朝时又出现“都察院制度”、财物出纳印信勘合制度、黄册制度,还有继承两宋之制所实行的《会计录》编纂制度与钱粮“四柱清册”编报制度等都是中国会计发展史上一次又一次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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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在公元1O世纪至15世纪中叶,随着封建经济的发展和资本经济萌芽在沿海地区的出现,中国的民间会计也有了一定发展。以“四柱结算法”为核心的中式会计的方法体系建立完善,并且账房组织制度已经形成,故中式会计在当时世界会计发展史上占有一定地位。明末清初还出现了以四柱为基础的“龙门账法”和“天地合账法”等记账方法。

但是,从15世纪中叶起,中国在会计方面的发展开始落后于西方国家,会计的发展向着西方经济发达国家为主导地位的方向发展。

新中国建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的会计在吸收西方会计精华的同时,自身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会计相关制度不断的完善,2009年1月1日起实行了新会计准则,说明中国在会计理论与实践方面又有了进一步的提高!</SPAN>

四柱八字解析

千真万确!!!

四柱八字的基本概念

四柱八字,即生辰八字,是人出生时的干支历日期。从历书(黄历或万年历)上可查出干支历的年、月、日、时四组干支,合起来就是八个字。年干和年支组成年柱,月干和月支组成月柱,日干和日支组成日柱,时干和时支组成时柱;一共四柱,四个干和四个支共八个字,故称四柱八字。

八字命理学是一种根据干支历法、阴阳五行等理论推测人的事业、婚姻、财运、学业、健康等事的学问。

四柱预测是我国人民聪明智慧的结晶,它是经过几千年风风雨雨、大浪淘沙和历史无数预测学家不断努力反复实践总结出来的宝贵经验。古今中外大量实践证明:四柱预测不仅具有独特神奇的超前预测、超前反映的功能,而且有着极其深奥的科学理论和极为宝贵的使用价值,以其强大的生命力和科学性流传至今,为国内外众多学者所重视。因此,四柱预测学是科学,不是什么“封建”,是辩证的唯物主义,不是“唯心主义”。有人说,自己的命运自己掌握。本质上看,这话是对的,但必须以预知自己命运如何为前提。若不知道自己的命运如何,却要掌握自己的命运,那只是一句空话,是自欺欺人。我们预测的本质是以阴阳变化为原理、以五行生克制化为法则,以人的出生时间为依据而进行命运预测的,是教人趋吉避凶的一门学科。

四柱推命这类测命方法之所以又以星命术是因为它是由古代占星术演变而来。古人认为天地是对应的。地域九州的分配同星象是对应的,芸芸众生同星象是对应的。构成世界的金、木、水、火、土在天上也有金星、木星、水星、火星、土星相对应。太阳代表阳、月亮代表阴,这样阴阳五行学说同星象学结合到一起。人的命运由星象的五行之气左右,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星象五行之气,所以命运不同。四柱推命是由天干地支、阴阳五行、四时四方、十二宫、星宿神煞等几部分及其他们之间关系所构成。

【传统命理取格基本顺序简论】

命理格局名目繁多,其实除去外格、杂格,经常使用的也就是正格、禄刃格和杂气格这三种,只要稍加梳理,也不觉其繁。

看命取格,第一看官杀,第二看财印食伤,第三看墓库,第四看禄刃,第五看外格。

凡看格局,第一先看七杀格,如果七杀无制(七杀无制即破格,不管其旺与不旺),或官杀混杂难以取清,则七杀破格,而别的正格、杂气格、禄刃格等,也无从再取(因为七杀无制或官杀混杂的毛病去不掉,此人必受祸害,取了其他任何格局都毫无意义。当然,七杀无制,也有可能是从杀格或月刃用杀格,这却不是破格,而是成格,要区别对待)。如果七杀受制,那就可以成七杀格,如果受制过重,扶之即可,或者弃杀不用,另取他格(弃七杀要八字有此意向,不能轻易言弃,不能因其太弱而不用)。官杀混杂如果能够去官留杀,自然也就成了七杀格。

第二再看正官格,正官虽然以生扶为主,但如果官多,也视为七杀,官多无制,或官杀混杂难以取清,都是破格,而别的格局,也无从再取。当然,官星多而无制,也有可能是从杀格。如果官星受制,官格即破(官星有制就破格,不管其旺与不旺,除非多了需要裁员),可以弃官不用,另取他格。官杀混杂如果能够去杀留官,自然也就成了官格。

总之看官杀格切记二语:不管官星旺不旺,官星一见克合刑冲破害就是破格(但可另取他格);不管七杀弱不弱,七杀无制化合,就是无制而破格(也有可能是从杀格、月刃用杀格)。

其次就看其他正格,大致是,月令凶神无制,都是破格,除非能成从格,就像七杀无制一样(但如凶神无制而在别处,却不一定影响月令的取格,然而会降低格局)。月令凶神有制,可取以成格,凶神太弱,扶之即可,或可弃此神而取他格(弃凶神要八字有此意向,不能轻易就弃,不能因其太弱而不用)。善神喜生扶,善神被制,即不能用,除非有救应。善神虽然以生扶为主,但数量过多,也要裁制,方能为用。不管是哪一种用神,太弱被克或无根的都不成器,用也无益,能弃则弃(要视具体格局而定,不能轻易言弃)。

辰戌丑未为四库,月令见之为杂气格,以月令透清为贵。只是在取杂气格之前,要先处理好官杀的问题,否则月令即使透清,也难以成格。另外如命中官杀已经成格,则要让位于官杀格(有一种情况除外,即杂气月已有财印食伤透清,即使月令有本气官杀,也不取为官杀格)。

至于禄刃格,就是月令见禄见刃,不能为用,但从广义上来讲,凡四柱中一见比劫禄刃,都不能取为用神,不管是干透还是支藏,也不管是否在月令。如戊己土生于辰戌丑未月,虽非禄刃之地,也是比劫本气,所以同样也不能取用;而戊己土生于巳午月,虽是禄刃之地,但月令又是日主的印星,所以月令照样可用,禄刃虽喜官杀,也同样怕官杀混杂。

除此以外的其他外格、杂格,林林总总,虽然在取象上有其特殊意义,但论喜忌吉凶,仍不出生克制化四字,也不出上面所述诸格的规范,可参考类推。

【子平格局体系与五行强弱旺衰体系的区别】

一、传统子平格局论命体系

传统的书房派和江湖派(民间盲派)都以月令格局为中心,把八字根据组合结构划分为大的类型,格局一定,人生大趋势就定了,再推敲细节问题。格局的核心是月令,因为月令是八字里的主宰力量,它象征一个人所处社会大环境如何。是以月令格局为中心的客观分析体系,此体系才是子平命学正脉。徐大升《渊海子平》,万明英《三命通会》,水中龙《星平会海》,张楠《神峰通考》,沈孝瞻《子平真诠》,以上古籍是传统子平命学一脉相承的,承袭了先贤的经典论命体系。

二、五行强弱旺衰体系

此体系自清朝以后任铁樵《滴天髓》,余春台《穷通宝鉴》推出的理论。经民国时期的徐乐吾、袁树珊等名家提倡和现代邵伟华、李涵辰等大师们承之而发扬,占据当代命学主流。此体系是以日主强弱旺衰为核心,对比力量强弱。日主旺则抑之,衰则扶之。应用该体系,需要是对五行旺衰强弱把握准确,也能测对部分命局。但在根本理论上,是有问题的,在实践中有许多盲区。需借助手相面相等其他术数结合起来应用。

两大论命体系中“用神”的含义和区别

一、用神概念

“传统子平格局论命体系”的用神为格局用神。是以《渊海子平》、《三命通会》、《星平会海》、《子平真诠》为理论依据。 格局用神是月令定格之物,即月令之财、官、印、食、杀、伤这六神,并以此分为六格来论命。当月令为比劫而无用神时,则于月令之外另寻财、官、印、食、杀、伤为用定格。用神是格局的核心,是八字的提纲。

“日主五行强弱旺衰体系”的用神为平衡用神。是以《滴天髓》、《穷通宝鉴》为理论依据。平衡用神为平衡八字五行之物,即能够在命局起到扶抑、调候、通关等作用的十神。用神是调节八字五行的平衡点,是对日元平衡有用有益之物。

二、取用目的

格局用神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确定格局,以便从八字的组合结构上对命局进行整体把握,并根据格局的成败高低推断命主的富贵贫贱层次。

平衡用神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扶抑日主,使之弱而有扶,强而有抑,寒而得暖,燥而得润,阻而得通,失衡而获得平衡,并根据用神的强弱程度推断命主的富贵贫贱层次。

三、取用法则

取格局用神的首要法则,就是以月令为主,以官杀为先。所以命书有“八字用神,专求月令”;“有官莫寻格局”,“有杀先论杀,无杀方论用”等说法。其法先观月令是何物,是官即取官格,是财即取财格,是印取印,是食伤取食伤。如甲木生于酉月,即取官星为用定格;丙火生于酉月,即取财星为用定格。次看月令是何者透干,以透干者为用定格,不透干则以月令本气藏干为用定格。如甲木生于丑月,透壬癸则取印星为用定格;透庚辛则取官杀为用定格;透戊己则取财星为用定格。三者均不透时,以丑中辛金官星为用定格。虽月令无官杀,但在别处有官杀时,也当先满足官杀与月令所构成的格局。如月令是食神,别处有官杀,即取食神制杀格等。当月令为比劫时,则于别处干支先寻官杀,有官杀则以官杀为用定格;无官杀则寻财食,有财食则以财食为用定格;无官杀财食则寻印星,只有比劫印星时则可取专旺格。这种方法不存在命局没有用神的情况,只存在成格破格、格高格低等问题。

取平衡用神则先须综合分析八字五行的旺衰强弱程度,然后根据旺者宜抑、衰者宜扶的取用法则,选取一个或两个能够起到扶抑日元及平衡八字等作用的“用神”。取此用神,不拘月令,也不以官杀为先。这种方法经常会出现命局没有用神的情况,这时也可以在岁运中选取这种用神。有人将八字原有的用神称之为原局用神,将大运出现的用神称之为大运用神。

四、用神分类

格局用神以财、官、印、食为四善神,以杀、伤、枭、刃为四恶神。对善神要予以保护性使用,如官要印护,印要官生等,这叫顺用;而对四恶神则要予以制约性使用,如杀要食制,伤要印制等,这叫逆用。

平衡用神没有善恶之分,凡称用神者均要予以特级保护,不得伤害。因此不存在恶用神要制约这种说法。平衡用神一般是没有分类的。任铁樵、徐乐吾等人认为,八字用神只有一种扶抑用神,别的调候、通关之物均不能称之为用神。但梁湘润等人则认为,八字用神可以分为扶抑用神、调侯用神、通关用神、格局用神、命局用神、大运用神等多种,也可以分为第一用神、第二用神、第三用神、第四用神等,其中以调候用神为第一用神。考其所谓“格局用神”,实非古人所说的格局用神。

五、用神纯杂

格局用神之数量有多少之分,并以少为纯,以多或偏正相处为杂。故有“官多为杀,食多为伤”之说。用神多了就要克之泄之乃至弃之,故有“弃印就财”、“弃官就食”等格。用官忌混杀,用杀忌混官,官杀混杂以破格论。其余偏正财相处、偏正印相处、食伤相处等,均以格低论。

平衡用神之数量不会出现多余的情况,因此既没有纯杂之论,也没有高低之分。故任铁樵有“身弱官为杀,身强杀为官”,“身强喜官杀混杂”等说法。

六、用神变化

格局用神,专求月令,有时月令又会因透干不同和地支会合而使用神发生变化,故《子平真诠》有专论“用神变化”一章。比如甲木生于巳月,透戊己则为食伤生财格;透庚辛则为伤官架杀格;地支会合酉丑而透辛则成化食为官格,等等。这是原命局用神发生变化的情况。当命格一旦确立,随着大运的介入,有时也会因透干会支而使格局再度发生变化。格局用神的变化一般会导致命主事业的变化,或由经商而转入从政,或由从政而转入经商或从艺等等。格局或由高变低,由成变破;或由低变高,由破变成。这是需要关注的重大问题。

平衡用神则不拘月令,多与格局无关,故而在原命局不存在用神变化的问题,更不存在格局变低变高的问题。但随着大运的介入,则常常会打破原命局的平衡状态,从而需要重新评估八字五行的强弱程度,另选新的平衡用神。平衡用神的变化一般会导致推断吉凶的依据跟着变化,甚至发生新旧用神完全相反的情况。比如先以印为用神论吉的,变为逢印论凶了,等等。

七、用神成败

格局用神要有相神搭配才能成格,无相神则不能成格。所谓相神,就是辅佐用神成格之物。种种格局的名称,就是由用神与相神组合而成的。如官印相生格,即官为用而印为相;食神制杀格,即食为用而杀为相;食神生财格,即食为用而财为相;伤官配印格,即伤官为用而印为相,等等。有了相神,还要有辅佐相神和日元的喜神,否则相神随时有可能会受到伤害而导致破格。所以,只有相喜兼备的八字才能构成上等格局。

平衡用神旨在扶抑日元,成不成格不是重要问题,故而没有格局的成败高低之分,也没有相神一说。所谓喜神,也只是生助用神之物,与成格破格没有关系。

八、配合喜忌

格局用神论以破格者为忌神,如官格逢伤,则伤为忌;财格逢劫,则劫为忌;印格逢财,则财为忌;食神制杀格逢枭印,则枭印为忌;杀邀食制格逢财星,则财星为忌,等等。忌神不一定就是克用神之字,但一定是破格之字。喜神也不一定就是生用神之字,但一定是扶抑相神或日元之字。如官格,以官为用,印为相,逢印重官轻时则宜有财制印,此财即是喜神;若官格见财星坏印,则宜有比劫制财护印,此比劫即是喜神,等等。

平衡用神论以克用神者为忌神,如身弱以印比为用,则以财官为忌神;身强以财官为用,则以印比为忌神。所谓喜神,就是生用神之字。如用神是印,喜神即是官杀;用神是财,喜神即是食伤,等等。

九、推论吉凶

格局用神论吉凶,以相神为重,其次才是用神和喜神。故《子平真诠》有“伤用甚于伤身,伤相甚于伤用”之说,意即伤害了用神要胜过伤害日元,而伤害了相神则要胜过伤害用神。因为恶用神本来就是要制约的,善用神多了也要予以制裁,所以伤害用神不一定就是坏事。而相神呢,一逢伤害则破格,格破则定然没有好事。破之轻者,谋为不遂;破之重者,性命堪忧。

平衡用神论吉凶,则最重用神,其次是喜神。用神旺相无伤则吉,衰弱受克则凶。伤用神则祸重,伤喜神则祸轻,喜用两伤则有生死大灾。至于破不破格则无关吉凶。

十、理论依据

格局用神论命法,可以在《渊海子平》、《三命通会》、《星平会海》、《神峰通考》和《子平真诠》等子平经典中找到充分的理论依据,这说明格局用神论命法才是正宗子平的论命法。

平衡用神论命法,在《渊海子平》,《三命通会》,《星平会海》,《神峰通考》和《子平真诠》等子平经典中找不到任何理论依据,一是这些书中根本就找不到具有扶抑、调侯、通关这三大作用的所谓“用神”,也不见有“扶抑用神”、“调侯用神”、“通关用神”或“平衡用神”这样类似的术语,更没有什么以调候用神为第一用神等相似的说法,这说明所谓“平衡用神”纯属子虚乌有的臆造之物,并非鬼谷子徐子平所传的正宗论命法,而是任铁樵等自创,邵伟华等推广,李涵辰加以革新的。二是这命学典籍中1/3以上的篇幅都是在讲述如何确认种种格局,以及格局的成败高低问题,并没有平衡用神论命的那一套,这说明格局用神论命法才是正宗子平大法;三是《子平真诠》等书中所说的“用神”或“相神”、“喜神”等,均与所谓“平衡用神”不是同一个概念,而其中分格论命的方法也与平衡用神论命法大相径庭。这说明所谓“平衡用神”论命法,完全是后人误读子平经典所铸成的大错,属于应当纠正的伪子平命理。

经典子平命理著作:《渊海子平》(华龄子平精粹版),《三命通会》(华龄增广校正版),《星平会海》华龄版,《神峰通考》(华龄子平精粹版)和《子平真诠》无注解版以及《子平集要》《子平管见》 《星平大成》《御定子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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