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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

  •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扬子江药业被罚7.64亿元

    国市监处〔2021〕29号一、当事人基本情况当事人: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住所:江苏省泰州市扬子江南路1号法定代表人:徐镜人经营范围:医药技术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等。二、案件来源及调查经过
    市场监管总局外语2021-04-15 10:4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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