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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非商标性使用

  • 四川青花椒商标侵权案二审改判:并非商标性使用 不构成侵权

    【四川#青花椒商标侵权案二审改判#:并非商标性使用不构成侵权】1月13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四川“青花椒”侵权纠纷案,法院认为五阿婆火锅店使用的“青花椒”标识并非商标性使用,判决成都温江五阿婆青花椒鱼火锅店胜诉,撤销一审法院判决,驳回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公司全部诉讼请求。2021年11月26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成都五阿婆火锅店败诉。(记者:张榕晋制作:王子轩运营:王铭涓)
    新京报外语2022-01-13 14: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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