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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时亲自批改作业的教师

  • 辽宁:不按时亲自批改作业的教师 一律取消职务晋级评先评优资格

    11月10日,辽宁省教育厅网站消息,辽宁省教育厅印发《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十要求”》,政策明确,学校必须“零起点”教学,严禁敷衍教学超纲超进度教学;教师必须亲自批改作业,严禁家长、学生代劳;学生要主动独立完成作业;家长要控制学生电子产品使用时长,防止学生沉迷网络等。附原文:各市教育局、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省属中小学校:
    界面新闻外语2020-11-10 21:2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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