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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商品住房限购年限

  • 重磅!东莞楼市新政出台 调整商品住房限购年限

    2月27日凌晨,东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东建〔2021〕6号)》。通知提出: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商品住房),须在购房之日前四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社保满三年。夫妻离异的,任何一方自离异之日起两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
    21世纪经济报道2021-02-27 08:4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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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圳市住建局:调整商品住房限购年限

    市住房建设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深圳市税务局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保监局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深建字〔2020〕137号各有关单位:
    新浪财经综合2020-07-15 09:5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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