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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第三次续发抗疫特别国债(四期)700亿元

  • 财政部:决定第三次续发抗疫特别国债(四期)700亿元

    财办库〔2020〕147号2018-2020年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为筹集财政资金,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财政部决定第三次续发行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四期)(10年期)。现就本次续发行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发行条件
    财政部网站2020-07-21 17:5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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