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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少鹏评金融腐败:经营与鲸吞

新浪财经-自媒体综合2020-10-14 07:43:5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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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少鹏:深化金融领域反腐 重建“人民的金融”

原标题:董少鹏 | 五评金融腐败:经营与鲸吞

来源:鹏友来开会

原创 董少鹏

近两年查处的安邦系、明天系等金融大案,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这些金融机构的掌管者打着“市场化”的名义,通过种种所谓的市场化操作,套取并转移国有资产和金融机构资产,化“大公”为“大私”。他们按照自己博取非法利益的需要,说一套“市场话”“法治话”,干的却不是“市场化”“法治化”的事。

在阳光保险自己编制的“日志”中,张维功是一个创业者,甚至为创业牺牲了仕途;他还是一个深谋远虑的战略大家,他引导的发展模式对其他保险公司有“巨大借鉴意义”。但事实是,从张维功辞去局长一职,转身当企业家之日起,就从未离开过权力的荫蔽,并且大搞权钱交易,大变股权戏法,“鲸吞”国家和人民财产。这一点“经验”,其他企业家还是不要借鉴为好。

阳光保险获准筹建的那一步,是以国有股权占比90%以上来包装的;但拿到牌照不久就把国有股降到66.6%;再后来组建控股公司,国有股降到55.55%。而2007年12月国有股又升回到73%。五大国有股东犹如一个“免费千斤顶”,助阳光保险获取牌照、抢占市场份额;但在阳光保险资产规模迅速做大之后,五大国有股东似乎并不喜欢这个金娃娃,一步步退却。

而通过“市场化”方式进入阳光保险的股东,也不断变身和腾挪,其中很多是张维功及其特定关系人的关联公司。2018年以来,阳光保险原来排名前20余名的各单一股东持股比例迅速变小,马甲股东化整为零。五家国有股东的单一持股比例也降到了3.38%,五家合计持股只占16.9%。阳光保险看上去无“实际控制人”,实则,张维功通过马甲股东控制着阳光保险。

一个保险厅官,通过权力和金钱的结合,变身为坐拥3300多亿元资产的“天才富豪”。假如没有国有资本和国企信誉、国企资源的支撑,没有个别监管部门干部给予各种配合,其发展速度不可能这么快。个别人利用权力,靠虚假投资,把阳光保险的大量资产变为个人资产,这就是“市场化”吗?

在阳光保险成立初期,五家国有企业拿出十几亿元不算什么;在阳光保险成立控股公司和集团公司时,五家国有企业追加两三亿元也不算什么;但似乎就怕阳光保险“长大”的资产规模“烫手”,在一次次增资扩股中退却。五大国有企业为何甘愿被阳光保险的个人老板剪羊毛、吃羊肉呢?这其中,究竟是怎么决策的呢?

按照常理,对于一个有前景的行业和企业,股东应当保持原有持股比例才对;如果因资金不足需要引入其他股东,为防止稀释自己的股权,应当追加投资才对;当然,也可以出售股权,提前收获至少未来十年的收益。而另一方面,私人资本购买国有股权的可能性只有一种,就是他们从中获得的利益大于他们的机会成本。显然,在阳光保险案例中,随着大量非国有资本的介入,原来的国有股东是一步步退却的。持续壮大的阳光保险资产,就在这一过程中转移到了私人公司口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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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这些利益输送“大功告成”之后,张维功等人又准备通过公司上市实现利益的超额兑现。如果会计审计、投行核查验证、法律审核等上市审核关口都通过的话,就意味着张维功等人侵吞国有和人民财产的行为得到“市场化”“法治化”的确认。一个靠着国有资本和国企信誉、国企资源壮大的保险公司,最终变成了一家私人资本控制的保险公司。

市场化的基本含义是: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畅通要素流动渠道,保障不同市场主体平等获取生产要素,推动要素配置依据市场规则、市场价格、市场竞争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而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就要健全制度,完善监管,同时,涉及属于全民资产的国有股权、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转让,应当有更为严格的程序。监管部门必须承担起依法公平公正监管的责任。

那么,当初五大国有企业是如何决策投资这样一家保险公司的,作为大股东是如何考虑未来收益的?为什么在公司蛋糕做大后决定缩减股份比例,而不是不追加投资?为什么张维功们更强调保护自己的财产权,而国有股东们却很“洒脱”?为什么在更是创办之初需要“大比例国有股”时,张维功们不强调保护好国有股权?为什么现在提出把五家国有股权集中起来行使股东权利,张维功们这么抵触?所有这些疑问,都是对阳光保险“市场化运作”的一张张不信任票。

但显然,这些关口在国有股东的董事会上,在阳光保险新、老股东的谈判桌上,在会计师的评估报告上,在监管部门的办公桌上,在陈同海等人私下勾兑中,全部“通过”了。否则,张维功何以成此“大业”?

除了这些治理结构上的腾挪魔术,张维功和他的弟弟张维亮,还总共动用5亿多元买入阳光保险股票并很快卖出,从中获利,这些钱是如何筹得的?同时,他们注册一批批公司,又注销一批批公司,并利用这些公司对包括阳光保险公司在内的公司进行投资,不断壮大私家资本版图。这些活动看起来也是“市场化”的,但是如果没有阳光保险这个蓄水池、聚宝盆,但是,为什么其他高管没有获得这样的“市场化”权力?

阳光保险是打着国有控股保险公司的名义,利用国有企业股东和合法金融机构的信誉,通过雇佣众多员工开展业务,用他们的辛勤劳动源源不断赚取收入。但这些收入却以“市场化”的名义,通过“股权戏法”、“资金暗道”、“马甲股东”、“层层嵌套”等方式,转移到了私人或私人公司账户。

真正的市场化,是在机会上公平均等,在制度上依法合规,在程序上公开透明,在账目上清清楚楚。张维功等人这种假借“市场化”名义,鲸吞国有资产和金融机构资产,又试图用“法治化”手段固化非法所得的行为,是对市场化和法治化的戏弄。再次强烈呼吁纪检监察部门,对这样系统性的严重违法犯罪活动,展开彻查。

2020年10月5日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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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潘翘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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