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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构成侵权!“青花椒”案一审败诉的成都商家二审获胜!

每日经济新闻2022-01-13 15:17:400

原标题:不构成侵权!“青花椒”案一审败诉的成都商家二审获胜!

据央视新闻消息,1月13日上午,备受关注的“青花椒”案二审宣判,曾在一审中败诉的成都“温江五阿婆青花椒鱼火锅店”在二审中胜诉。

经公开审理,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温江五阿婆青花椒鱼火锅店对于“青花椒”的使用是正当使用,不构成商标侵权,撤销原审判决,驳回上海万翠堂餐饮一方的全部诉讼请求。

此前,成都邹先生经营的“温江五阿婆青花椒鱼火锅店”被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起诉侵犯其“青花椒”商标权索赔5万元。一审,邹先生败诉被判赔3万元,后他不服上诉。

除邹先生以外,四川多地多家“青花椒”餐饮店均被上海万翠堂起诉侵权。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VCG21409034426

以“青花椒”字样提起商标权起诉,有恶意起诉的嫌疑

据四川在线微信号2021年12月24日消息,有网友在网上发帖称,因为招牌有“青花椒”几个字,四川多家餐馆被上海的一家餐饮公司给起诉了。在该网友发布的帖子中显示,上海一家名为: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的公司,在11月、12月起诉了数十家四川省的餐饮店。

为啥远在上海的公司要起诉四川省的餐饮店?

原来,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于2014年取得了“青花椒”商标。在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看来,四川的一些餐饮店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将含有“青花椒”三个字的商标用于经营店铺的门头、牌匾、广告牌、点菜单、店内背景墙等处,侵犯其商标。

针对此事,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回应:其商标合理合法,有人侵权,他们自然要采取相关的对策。

图片来源:摄图网500858537

对于上述事件,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建平介绍,该商家可能是利用了申请商标时消极审查的漏洞。所谓消极审查,是指商家提出商标申请以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会通过网站和纸质版杂志公布出来。如果没有人提出异议,那就是意味着申请通过。但是,由于一般商家不会刻意关注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的相关通报和信息,所以很少有人提出异议。

“在这个案件中,上海的商家可能利用了前述漏洞,获得了商标注册。”王建平说,上海的商家在获得商标注册以后,广泛地向各地含有“青花椒”字样的商家提起商标权起诉,有恶意起诉的嫌疑。

王建平建议可以用两种方式进行维权。首先,四川全省商标中含有“青花椒”字样的商家可以联合起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撤销“青花椒”字样的商标。据了解,目前四川已有18家餐馆已建起了微信群,准备联合维权。

除了联合维权,王建平还给出建议。“其次,商家们还可以联合起来选择司法诉讼的途径,起诉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侵犯了四川商家的在先权。”所谓在先权,是指不管是品牌还是商标,只要我在先使用,就取得了一种权利,这种权利叫在先权。”

王建平的说法,也得到了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北京德恒(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夏良田的认同。在夏良田看来,青花椒作为一种普遍种植、大量使用的食品调味主要原料,本身就不得作为商标进行注册。四川作为青花椒生产大省,可以聘请知识产权专业律师进行维权。

责任编辑:邓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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