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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江药业该罚

  • 媒体评论:垄断药品价格竞争 扬子江药业该罚

    每经特约评论员谭浩俊2021年4月15日,市场监管总局根据《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四十九条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扬子江药业集团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其2018年销售额254.67亿元3%的罚款,计7.64亿元。
    每日经济新闻外语2021-04-16 08:5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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